2025年巖土工程師基礎知識點:地面沉降
一、2025年巖土工程師基礎知識點:地面沉降
(一)地面沉降的基本概念
地面沉降:指地殼表面某一局部范圍內的總體下降運動。
地面塌陷:是地面垂直變形破壞的另一種形式。它的出現是由于地下地質環境中存在著天然洞穴或人工采掘活動所留下的礦洞,巷道或采空區而引起的,其地面表現形式是局部范圍內地表巖土體的開裂、不均勻下沉和突然陷落。
(二)我國地面沉降的基本特征
地面沉降是以緩慢的、難于察覺的向下垂直運動為主,只有少量的或基本沒有水平向的位移,可能影響的平面范圍可大至幾千平方公里。在某些實例中地面沉降是一種自然動力地質現象,而在多數實例中
這種現象是由人類活動所引起的,常以地殼表層一定深度內巖土體的壓密固結或下沉為主要形式。近年來的研究成果表明,地面沉降產生于特定的地質環境中并受到多種誘發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引起地面沉降的因素包括自然地質因素和人類工程活動因素兩大類。地面沉降可以由單一因素誘發,而在許多情況下是由幾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諸因素中,人類工程活動因素常起著重要的作用。
(三)地面沉降的誘發因素及地質環境誘發因素
1、自然動力地質因素
(1)地球內營力作用:包括地殼近期下降運動、地震、火山運動等。
(2)地球外營力作用:包括溶解、氧化、凍融等作用。地下水對土中易溶鹽類的溶解,土壤中有機組分的氧化,地表松散沉積物中水分的蒸發等,均可能造成土體孔隙率或密度的變化,促進土體自重固結過程而引起地面下降。
2、人類活動因素
(1)持續性超量抽取地下水:在松散介質含水系統中長期的、周期性的開采地下水,當開采量超過含水系統的補給資源(即動儲量)限額時,將導致地下水位的區域性下降,從而引起含水砂層本身的壓密以及其頂底部一定范圍內飽水粘性土層中的孔隙水向含水層運移(即越流作用)。在滲流的動水壓力和土層孔隙水排出所相當之附加有效應力作用下,粘土層發生壓密固結,從而綜合影響導致了地面沉降。
(2)開采石油:開采石油是人工抽取地下液體的另一種重要形式,在某些埋藏較淺的半固結砂巖含油層中,抽取石油可引起砂巖孔隙液壓的下降,未完全固結的砂巖在上覆巖層自重壓力作用下繼續固結,引起采油區地斷下降。
(3)開采水溶性氣體:日本新隅因開采水溶性天然氣——甲烷而持續地大量抽水,導致開采層地下水位下降及含氣層的壓縮,產生了大幅度的地面沉降。
(4)其他因素:大面積農田灌溉引起敏感性土的水浸壓縮;地面高荷載建筑群相對集中時,其靜荷載超過土體極限荷載而引起的地面持續變形;在靜荷載長期作用下軟土的蠕變引起的地面沉降;地面振動荷載引起的地面沉陷等。
3、地質環境
(1)近代河流沖積環境模式:近代河流沖積、環境模式以河流中下游高彎度河流沉積相為主。
(2)近代三角洲平原沉積環境模式:三角洲位于河流入海地段,介于河流沖積平原與濱海大陸架的過渡地帶。
(3)斷陷盆地沉積環境模式:一般位于三面環山,中部以斷塊下降為主的近代活動性地區。
4、地面沉降機理(主要是降水引起的地面沉降)
空隙水壓力在總應力總是保持著相對獨立性。從飽和含水層中抽水時引起的含水層靜水壓力的下降不影響地層的總應力,即在抽水過程中孔隙水壓力的變化將轉化為土體骨架上的有效應力。即:Pe=P-Pw。當飽和含水層中孔隙水壓力下降時,由土粒骨架承擔的有效應力將相應增加。當Pw 趨向于0 時,Pe趨向于Pw。不論飽和含水層固結狀態如何,只有當有效應力Pe 超過飽和含水層的預固結壓力時,包含含水層開始壓縮,即引起地面沉降。與此同時,飽和含水層中的孔隙水向下一層承壓含水層的滲流運動所引起的滲透應力對該飽和含水層中礦物顆粒的重排列也起到一定作用,促進了地面的沉降。
5、地面沉降預測的內容、基本方法及預測成果
預測內容:重點在于研究地面沉降形成和發展規律,以便對其可能出現的地點、范圍和災害規模做出早期預測。
預測的基本方法:常規方法(分層總和法)、數理統計法、準三維計算法、基于真三維水流模型的計算法、三維完全耦合模型。
預測成果:預測性圖件、預測性曲線。
6、地面沉降控制和治理的原則和措施
(1)原則:對已產生地面沉降的地區,進行地下水資源管理;對可能發生地面沉降的地區,應預測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2)措施:
①表面治理措施:對已產生地面沉降的地區,要根據其災害規模和嚴重程度采取地面整治及改善環境,其方法主要有:
1)在沿海低平原地帶修筑或加高擋湖堤、防洪堤,防止海水倒灌、淹沒低洼地區。
2)改造低洋地形,人工填土加高地面。
3)改建城市給、排水系統和輸油、氣管線,整修因沉降而被破壞的交通線路等線性 工程,使之適應地面沉降后的情況。
4)修改城市建設規劃,調整城市功能分區及總體布局。規劃中的重要建筑物要避開 沉降區。
②根本治理措施:
1)壓縮用水量。
2)人工補給地下水(人工回灌)。
3)調整地下水開采層位。
二、2025年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大綱
2025年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大綱繼續沿用舊版本,考試大綱涵蓋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考試內容強化實務應用,側重全過程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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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考試大綱如有變更,會及時更新。
三、2025年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時間
2025年注冊巖土工程師考試將于11月1日、2日舉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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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5年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遲到考生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要求作答。
(三)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由正規出版社出版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資料(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四)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和注冊環保工程師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五)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專業案例考試》全部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須嚴格按照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將選擇題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填涂在專用答題卡首頁指定區域,解答步驟按題號在專用答題卡指定區域內(即題號對應的黑色邊框之內)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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