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9年度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閩建人[2009]13號
關于2009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75號)精神,2009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2009年10月24—25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土建、安裝工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一個專業。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下同);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根據《關于同意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及《關于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凡符合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中國臺灣居民除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報名辦法和程序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先登錄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至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辦理。現場審核由各設區市建設局、人事局共同組織進行。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2009年6月15日-7月17日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1、首次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須使用A4紙打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填寫《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情況及工作業績證明》(以下簡稱《業績證明》),《報名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并在報名表右上方粘貼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2、非首次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無變更的不需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審核
1、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09年7月15日—17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學歷證明(含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申請免試兩科的人員,還應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含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所在單位出具的《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及工作業績證明》(可在網上報名系統內下載表格)。
2、非首次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后直接進行網上審核,無需進行現場審核。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于7月15-17日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連同報名表一并到所屬報名點審核。
3、從省外轉入的考生除按首次報考人員報考外,還須提供該省人事考試中心的成績轉移證明。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并對所在單位通報批評。
(三)網上繳費
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于7月24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使用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需提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內網上繳費功能菜單支付考務費。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核定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房[2009]61號)規定:客觀題考試科目(《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每人每科65元;主觀題考試科目(《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每人每科100元。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全部完成。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10月12日起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宜
1、考試以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3、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3、應考時,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計算器。
五、其他事宜
1、各設區市建設局應于7月21日前將報名表及證明材料匯總(從外省轉入的考生報名表及證明材料另外匯總),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后,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2、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事廳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憑身份證件到各報名點領取,也可委托郵寄。
3、考試用書可向福建閩建工程書店購買,聯系電話:0591-87836125。
4、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建設廳建設公寓305室;電話: 0591-87667921,87610301
附件:2009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聯系表
| 地區 | 報名地址 | 受理單位 | 聯系電話 |
| 省直 (含福州) |
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建設廳建設公寓305室 |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 0591-87667921 0591-87610301 |
| 廈門 | 廈門市美湖路7號7樓廈門建設培訓中心 |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 | 0592—5051757 0592—2221647 |
| 泉州 | 泉州市豐澤區政府西側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窗口 | 泉州市建設局 | 0595-22132224 |
| 漳州 | 漳州市勝利東路15號 | 漳州市建設局 | 0596-2927973 |
| 莆田 | 莆田市荔城區延壽路1786號 | 莆田市建設局 | 0594-2656361 |
| 三明 | 三明市新市中路208號三明市建設局人事教育科 | 三明市建設局 | 0598-8592082 |
| 南平 | 南平市八一路36號三層南平市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 南平市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 0599-8622997 0599-8620113 |
| 龍巖 | 龍巖市行政辦公中心西附樓建設局窗口 | 龍巖市建設局 | 0597-2302399 |
| 寧德 | 寧德市閩東中路12號建設科技大樓八樓造價站 | 寧德市建設局 | 0593-2923859 |
福建省建設廳
福建省人事廳
二ОО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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