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務通知


【摘要】浙江人事考試網發布:關于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規定浙江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18日至27日,具體相關事宜請詳見通知。
點擊查看:2016年各省市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專題
關于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 10月15日至16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 月15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計價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2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二、考生報考事項。報考人員于7月18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考生應誠信參加報名考試,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
(一)老考生(見報名表上說明)在完成網上報名并點擊“確認”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11日。報名時報名人員可下載打印“報名表”留存報名信息。
(二)新考生(含異地轉入我省的考生,見報名表上說明)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還需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網上交費通知單”,再于 7月26日至28日,攜帶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網上交費通知單、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按屬地原則分別到省直、設區市及義烏市建設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查。另外,申請免試2個科目的考生還需提供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務必于8月5日至11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
(三)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0日至1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設置在杭州市、寧波市(只限寧波市轄區內的考生)。
(四)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和交費時要認真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報錯級別和專業、選錯科目、傳錯照片、填錯姓名和各種號碼等,在確認無誤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新考生可再次登陸修改,但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為準;老考生必須在點擊“確認”前修改。新考生在遞交審查資料后、老考生在點擊“確認”后,報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五)有關“報考條件、獲得證書條件、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收費標準、報名程序及流程圖、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交費通知單、報考條件審查地址和聯系電話”等具體報考事項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考試文件”欄目相關公示。
三、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人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收下報名表并蓋章,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另外,對以戶籍所在地報名的還應審查其戶口本原件,并收下復印件1份;對申請免試條件的考生還應審查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符合條件的收下該證件復印件1份。最后,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在“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將其退回給報考人員。
對于“報名表”上只顯示《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要特別注意報考人員是否報錯級別,或是否符合免試條件。
四、參考書目。教材征訂地址:杭州市拱墅區信義坊商街東200-1號;聯系電話: 0571-88085976。
五、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待國家有關部門核準或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六、有關要求。在網上報名、交費,以及報考資格審查時,如屬報名人員報錯各類信息、未交費、以及提交的報考審查材料不全、錯誤或有虛假等,導致參加考試、信息聯絡、報考資格審查、證書制作和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報名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參加資格審查或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在報考資格審查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特別是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和我省對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6年7月12日
附件
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7月12日 |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7月18日至27日 | 網絡報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時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11日) |
7月26日至28日 | 省直、各市及義烏市建設部門組織報考條件審查 |
8月1日前 | 各市報考資格審查部門(單位)將審查資料送當地人事考試辦 |
8月3日前 | 各市人事考試辦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在網報后臺進行確認 |
8月5日至11日 | 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新考生和異地轉入考生)進行網上交費 |
10月10日至14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
10月15日至16日 | 考試 |
國家有關部門核準或下達合格線 | 公布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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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報考條件,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考: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4、獲上述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二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 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工程造價 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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