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考點及精講二


P282 IZ206043預付款擔保的內容
一、預付款擔保的含義
建設工程合同簽訂以后,發包人往往會支付給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一般為合同金額的10%,如果發包人有要求,承包人應該向發包人提供預付款擔保。
二、預付款擔保的形式
(一)銀行保函
預付看擔保的主要形式是銀行保函。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通常與發包人的預付看是等值的。預付看一般逐月從工程款中扣除,預付款擔保的金額也相應逐月減少。
三、預付款擔保的作用
預付款擔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證承包人能夠按合同規定進行施工,償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預付金額。
IZ206044支付擔保的內容
一、支付擔保的含義
支付擔保是中標人要求招標人提供的保證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款的支付義務的擔保。
P283 3.擔保公司擔保
發包人的支付擔保應是金額擔保。實行履約金分款滾動擔保。支付擔保的額度為工程合同總額的20%~25%,本段清算后進入下段。
IZ206050建設施工合同實施
P284(二)合同分析的作用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釋有爭議的內容
2.分析合同風險,制定風險對策
3.合同任務分解、落實
在合同實施中,如果工程師指令的工程變更屬于合同規定的工程范圍,則承包人必須無條件執行,如果工程變更超過承包人應承擔的風險范圍,則可向業主提出工程變更的補償要求。
工程變更的補償范圍,通常以合同金額一定的百分比表示。通常這個百分比越大,承包人的風險就越大。
違約責任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規定工期完成工程的違約金或承擔業主損失的條款;
由于管理上的疏忽造成對方人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條款;
由于預謀或故意行為造成對方損失的處罰和賠償條款;
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地履行合同責任,或出現嚴重違約時的處理規定;
由于業主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地履行合同責任,或出現嚴重違約時的處理規定,特別是對業主不及時支付工程款的處理規定。
竣工驗收合格即辦理移交。移交表示:
業主認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務的完成;
工程所有權的轉讓;
承包人工程照管責任的結束和業主照管責任的開始;
保修責任的開始;
合同規定的工程款支付條款有效。
P286 IZ206052施工合同交底的任務
合同分析后,應向各層次管理者進行“合同交底”,即由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分析、解釋和說明的基礎上,通過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個工程小組學習合同條文和合同總體分析結果,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規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雙方的合同責任和工作范圍,各種行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樹立全局觀念,使各項工作協調一致,避免執行中的違約行為。
項目經理或合同管理人員應將各種任務或事件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的工作小組、人員或分包單位。
P287一、施工合同跟蹤
施工合同跟蹤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對合同執行者(項目經理部或項目參與人)的履行情況進行的跟蹤、監督和檢查,二是合同執行者(項目經理部或項目參與人)本身對合同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與對比。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一)合同跟蹤的依據
合同跟蹤的重要依據是合同以及依據合同而編制的各種計劃文件;其次還要依據各種實際工程文件和原始記錄、報表、驗收報告等;另外還要依據管理人員對現場情況的直觀了解,如現場巡視、交談、會議、質量檢查等。
(二)合同跟蹤的對象
1.承包的任務2.工程小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3.業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師的工作
二、合同實施的偏差分析
(一)產生偏差的原因分析(二)合同實施偏差的責任分析(三)合同實施趨勢分析
合同實施偏差處理:組織、技術、經濟、合同措施
P289工程變更的范圍:
改變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為數量;
改變任何工作的質量和性質;
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刪減任何工作,但要交他人實施的工作除外;
任何永久工程需要的任何附加工程設備、材料或服務
屐工程的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
設計變更: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附加的工作。
2.工程變更的批準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變更,應該交予工程師審查并批準;由設計方提出的工程變更應該與業主協商或經業主審查并批準;有業主方提出的工程變更,涉及設計修改的應該與設計單位協商,并一般通過工程師發出。工程師發出的工程變更權利,一般會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的約定,通常在發出變更同之前征得業主批準。除非工程師明顯超越合同權限,承包人應該無條件地執行工程變更的指示。
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與補償要求
由于業主要求、政府部門要求、環境變化、不可抗力、原設計錯誤等導致的設計修改,應該由業主承擔責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變更以及工期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應該向業主索賠;
由于承包人的施工過程、施工方案出現錯誤、疏忽而導致設計的修改,應該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施工方案變更要經過工程師批準,不論這種變更是否會對業主帶來好處。
IZ206054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新內容)
一、對施工分包單位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
施工分包單位的選擇可由業主指定,也可以在業主同意的前提下由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自主選擇,其合同既可以與業主簽訂,也可以與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簽訂。無論是業主指定的分包單位還是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選定的分包單位,其分包合同都是與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簽訂。對分包單位的管理責任,也是由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承擔。必須明確的是,對施工分包單位進行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是施工總承包單位或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
施工分包單位管理工作的內容: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人員管理、合同管理。
進度控制:
應該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提出分包工程的進度要求,向施工分包單位明確分包工程的進度目標。在施工分包合同中應該確定計劃拖延的責任。
分包單位的選擇應該經過嚴格考察,并經業主和工程監理機構的認可,其資質類別和等級應該符合有關規定。
要對分包單位的勞動力組織及計劃安排進行審批和控制,要根據其施工內容、進度計劃等進行人員數量、資格和能力的審批和檢查。
要責成分包單位建立責任制,將項目的質量、安全等保證體系貫徹落實到各個分包單位、各個施工環節,督促分包單位對各項工作的落實。
P292 IZ206055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誠信自律(新內容)
P293各地建筑市場綜合監管信息系統,要逐步與全國建筑市場誠信平臺實現網絡互聯、信息共享和實時發布。誠信行為記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統一公布。其中,不良行為記錄信息的公布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7日內,公布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良好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一般為3年。
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整改結果,對整改確實有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可縮短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個月,
P298 IZ206061索賠依據
二、索賠的分類
(一)按索賠有關當事人分類:1―4條
(二)按照索賠目的和要求分類
1.工期索賠,一般只承包人向業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長工期
2.非要索賠:即要求補償經濟損失,調整合同價格。
(三)按照索賠時間的性質分類
1.工程延期索賠,因為發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條件,或者發包人指令工程暫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工程加速索賠,通常是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財力、的額外開支,承包人提出索賠;
3.工程變更索賠,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設計、變更施工順序等,造成工期延長和費用增加,承包人對此向發包人提出索賠,分包人也可以對此向承包人索賠;
P299 4.工程終止索賠,由于發包人違約或者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終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經濟損失而提出索賠;
5.不可預見的外部障礙或條件索賠,即施工期間在現場遇到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預見的外界障礙或條件,例如質地條件與預計的(業主提供的資料)不同,出現未預見的巖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導致承包人損失,這類風險通常應該有發包人承擔,即承包人可以據此提出索賠。
6.不可抗力時間引起的索賠,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滿足以下條件或情況:
一方無法控制的、該方在簽訂合同前不能對之進行合理防備的、發生后該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歸因于他方的。
7.其他索賠,如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變化、政策法令變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P301 (二)索賠成立的前提條件
索賠成立,應該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
1.與合同對照,時間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照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照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通知和索賠報告。
五、索賠的依據
總體而言,索賠的依據主要是三個方面:
1.合同文件2.法律、法規3.工程建設條例
P302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賠的最主要的依據:
工程進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趕工時,可索賠工程師的加班費;
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賠誤期損害賠償費;
質量不滿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師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師的指示在缺陷責任期內修復缺陷,則業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類工作,并向承包商索賠成本及利潤;
質量不滿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絕接收,在承包商自費修復后,業主可索賠重新檢驗費;
未按合同要求辦理保險,業主可前去辦理并扣除或索賠相應的費用;
由于合同變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等方面發生變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時辦理保險,由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可向承包商索賠;
未按合同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造成運輸道路、橋梁等的破壞;
未按合同條件要求,無故不向分包商付款;
嚴重違背合同,工程師一再警告而沒有明顯改進時,業主可沒收履約保函。
針對一方的索賠要求,反索賠的一方應以事實為依據,以合同為準繩,反駁和拒絕對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賠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索賠成立的前提條件
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索賠的依據:
合同文件;2、法律、法規;3、工程建設慣例;
索賠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材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驗筆錄。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真實、及時、全面、關聯、有效性。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及考試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考完一級建造師這樣做,薪資翻倍!2025-09-25
- 2025年一建考試結束后,已經有人準備這個了...2025-09-24
- 2025年一建考前半小時,這些分數不拿就虧大了!2025-09-19
- 重要!2026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教材對比解析匯總2025-09-18
- 2025年一級建造師法規考前直播答疑,9月17日晚7點開始2025-09-17
- 快看!2025年一級建造師管理《公式匯總》大盤點2025-09-16
- 2025年一建經濟《高頻公式匯總①》大盤點!2025-09-15
- 速領!2025年一級建造師《工程經濟》必背3頁紙2025-09-14
- 2025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必背3頁紙免費下載,考生速點2025-09-13
- 提分神器!2025年一級建造師《機電實務》3頁必背資料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