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精選(26)


四、違約金與定金
1.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訂立后約定因一方違約而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可分為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2.定金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預先支付給對方的款項,其目的在于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定金是債權擔保的一種形式,定金之債是從債務。因此,合同當事人對定金的約定是一種從屬于被擔保債權所依附的合同的從合同。
《合同法》第l 1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違約金與定金的選擇
違約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從合同之中。它們可能單獨存在,也可能同時存在。
《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lZ302072掌握不可抗力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一、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范圍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構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1.不能預見(事件發生前)
不能預見,即當事人無法知道事件是否發生、何時何地發生、發生的情況如何。在此,能否預見,應以一般人的預見能力為標準加以判斷。
2.不能避免(事件發生中)
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當事人預見到了該事件的發生,但是也無法制止其發生。例如,盡管當事人收到了地震的預報,但是也無法避免地震的發生,這就是無法避免。如果事件通過當事人的努力是可以不發生的.即使發生了也不能構成不可抗力。
3.不能克服(事件發生后)
不能克服指的是對于已經發生的事件,當事人無法通過自己的努力消除或減弱該事件的負面影響。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如下情況:
(1)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火山爆發、海嘯等;
(2)社會事件,如戰爭、暴亂、騷亂、特定的政府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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