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潮州市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2020-2025年)政策解讀


編輯推薦:廣東潮州市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2020-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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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一、規劃編制背景
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變革,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提出了“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同時,逐步完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監管體系,推動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規?;a企業,具有現代裝配建造水平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技能隊伍。”的發展目標。2017年4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粵府發〔2017〕28號),對全省各地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提出了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我市作為鼓勵推進地區,要求“到2025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50%以上”,同時要求各地級以上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和配套政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2020年 7月、8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先后印發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建標規〔2020〕8號),對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相關工作機制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編制本規劃。
二、制定依據
本規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 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28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建標規〔2020〕8號)等政策文件作為編制依據,同時借鑒了省內其他城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的經驗做法。
三、重點內容說明
(一)發展目標
規劃提出我市裝配式建設的發展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實踐路徑。
1.總體目標。到2022年末,實現全市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30%以上;到2025年末,實現全市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建立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政策體系、標準體系、技術體系、人才體系和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以市場為主導的良好工作局面,裝配式建筑逐步成為主要建設模式。
2.發展指標。結合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分別從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基地數量、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數量等給定相應的量化發展指標,并明確指標的屬性情況。
3.基本原則。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示范帶動和統籌推進相結合、產業支撐和創新驅動相結合的原則。
4.實施路徑。結合我市發展實際,遵循裝配式建筑實施“先居住建筑、再公共建筑、后工業建筑”的發展規律,將我市推進裝配式建筑的發展工作劃分為三個推進期(即政府引導期、市場成長期和市場主導期),實現“以政府引導”到“市場主導”的過渡,循序漸進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二)重點工作任務
規劃對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提出具體任務和要求。
1.完善體制機制。制定市政府層面的裝配式建筑促進政策,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管理體系,優化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立項申請、規劃設計、技術認定、施工圖審查、工程監理、監督檢測、工程造價、工程驗收等階段的管理流程。建立裝配式建筑工作聯系溝通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加大實施力度。對裝配式建筑的用地、規劃許可、方案審查等環節提出具體要求,明確裝配式建筑的實施范圍和發展重點,加強部品部件生產基地的規劃布局和培育發展。實施目標管理制度,將年度實施計劃、技術指標等相關要求落實到相關地塊的規劃指標中,加快裝配式建筑發展。
3.健全工作措施。完善立項、規劃、設計、部品部件材料生產、物流運輸、施工、運營、維護、監理、檢驗和驗收等監管體系及工程造價和定額體系,加快形成基于“互聯網+現代建筑”的行政管理體系和科技創新機制,實現建筑遠程智能化控制和管理。
4.強化技術支撐。創新建筑設計,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提高建筑領域各專業協同設計能力。以設計為引領,推動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在建筑設計、施工、運營、拆除及城建檔案管理等各環節全生命期應用與深度融合,推進建筑全裝修,提升裝配化施工水平,加強裝配式建筑建設全過程的指導和服務。
5.創新建設模式。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健全與裝配式建筑總承包相適應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等制度。開展政府示范工程,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開展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設。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系,促進傳統建造方式向現代建造方式轉變。
6.強化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組織管理平臺優勢,推動建立集“教學、培訓、考核、技能鑒定”為一體的綜合性實訓基地,建立行業人才評價標準和激勵機制,培育專業化、職業化、規模化的產業工人隊伍,構建有利于裝配式建筑隊伍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保障措施
規劃從加強組織保障、強化技術支撐、加大政策扶持、強化規劃實施、明確主體責任、做好宣傳引導、落實推廣機制等七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和工作措施,加快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
裝配式建筑的發展是建筑方式更新和改革的結果,目前裝配式建筑已經應用在很多領域當中,在未來也有巨大的市場潛力。以上內容就是“廣東潮州市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2020-2025年)政策解讀”,更多裝配式新發展新資訊,歡迎繼續關注環球網校裝配式建筑行業頻道!環球網校為大家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和裝配式精華考點/課程講義,點擊下方免費下載即可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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