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訓: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12366熱點問答


我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以減除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度匯算時四項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可減除的項目有:(1)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2)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3)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5)個人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同時,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金額該如何查詢?具體扣除標準是多少?
答:為便于有需要的納稅人填報大病醫療支出,日常發生的醫療支出憑據需留存好以備申報時使用。同時,為方便公眾,國家醫療保障局提供了互聯網查詢服務,納稅人可手機下載官方“國家醫保服務平臺”,注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后,通過首頁“年度費用匯總查詢”模塊查詢。其中,查詢信息中顯示的“符合大病醫療個稅抵扣政策金額”即為可扣除金額。
根據政策規定,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金額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可據實扣除。如,某納稅人查詢本人“年度個人自付總金額”為20000元,則“符合大病醫療個稅抵扣政策金額”即為5000元(20000-15000)。
個人如何判定本人的公益性捐贈屬于限額扣除還是全額扣除?
答: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限額扣除,特殊情況下,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全額扣除。
特殊情況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允許全額扣除的情況,包括: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或教育事業的捐贈、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捐贈、對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對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以及個人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等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以及其他文件規定允許全額扣除的情形。
另外,個人捐贈2022年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的資金和物資可全額扣除;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病毒的現金和物品以及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病毒的物品,可全額扣除。
居民個人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扣除公益捐贈支出應該注意什么?
答:納稅人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要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要在稅法規定的額度范圍內扣除公益捐贈支出。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在綜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贈支出有上限的,具體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百分之三十(政策規定對公益捐贈全額稅前扣除的,不受該比例限制)。因此納稅人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要著重關注自己公益捐贈支出扣除的上限,以便準確享受公益捐贈政策。
第二,要留存好捐贈票據。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當納稅人完成捐贈,不論金額大小,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都可以為捐贈人開具捐贈票據。因此,為了防止通過虛假捐贈逃避稅收,政策規定享受公益捐贈政策的納稅人要妥善保管捐贈票據,以便在稅務機關后續核查時予以配合。
我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標準申報時是怎么預填的?
答:對存在一筆或多筆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納稅人,您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會給予“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 提示,納稅人可以在“獎金計稅方式選擇”的功能中,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或者“單獨計稅”。您可以自行決定哪一筆獎金單獨計稅并進行調整。當然,您也可以將全部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我對自己的收入納稅信息有異議怎么辦?
答:您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的收入納稅記錄時,如對相關數據有疑問,可先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咨詢支付單位。
如果您確定本人從未取得過記錄中的某一項,您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該筆記錄發起申訴并進行承諾;申訴后該筆收入將不納入您年度匯算。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該筆收入,僅是對相關金額有異議,可先聯系支付單位請其更正,單位拒不更正或無法聯系到單位的,再通過上述渠道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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