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訓: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需要辦理發票掛失損毀報告嗎?
更新時間:2021-02-13 07:55:01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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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球網校分享了“會計實訓: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需要辦理發票掛失損毀報告嗎?”以下介紹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是否需要辦理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計相關政策法規的具體規定,詳情如下:
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在會計實操中,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是否需要銷售方辦理發票掛失損毀報告后,把發票掛失損毀報告給購買方才能記賬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均為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因此,根據“誰丟失、誰掛失”的原則,應由丟失的發票保管方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遺失、損毀報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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