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稅師行業動態:個人養老金擬采取個人賬戶制、大力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10月20日至22日,以“經濟韌性與金融作為”為主題的2021金融街論壇年會在北京舉行。在以“應對人口老齡化,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為議題的分論壇上,金融管理部門、國內外科研院所和金融實業界的專家學者進行了相關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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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職業)年金(第二支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超過2億人,未來社會老齡化程度還會加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亟待新的頂層政策盡快出臺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第一支柱替代率逐漸下降將成為趨勢,需要第二、第三支柱“替補”上去。而目前我國第三支柱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還剛剛起步,保費收入只有4億元,相比美國第三支柱資產10萬億美元還存在差距,亟待新的頂層設計盡快出臺。
大力發展第二、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除滿足民生保障需求之外,還可改善資本市場結構、極大豐富長期資本來源。
建議允許各行業各類養老金融產品參與
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董克用認為,個人養老金積累是“持久戰”不是“速決戰”,需要及早行動,積累型養老金前期增長慢、后期增長快,長期來看將有效分擔第一支柱的收支壓力。
他建議,個人養老金要實行以稅收優惠為基礎的動力機制,最大化發揮杠桿作用,充分撬動個人養老儲備積極性;建立以賬戶制為核心的制度框架,建立唯一、專用、終身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建立以開放性為原則的產品譜系,允許各行業各類養老金融產品參與,匹配不同人群個性化養老需求;實行以市場化為導向的運作模式,合理界定政府責任邊界,更多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形成對公共養老金的有力支撐。
個人養老金擬采取個人賬戶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表示,發展養老第三支柱主要是有兩個方面的任務,一是建立有稅收等政策支持的個人養老金制度,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提供個人積累養老金的制度選擇。個人養老金擬采取個人賬戶制,年度繳費額度的上限,一開始可能會與個稅遞減試點的政策相銜接,今后隨著經濟發展、工作水平的提高來逐步調整,提高繳費的上限。
在投資產品的選擇上,將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等都作為個人養老金的產品,以利于參加人根據不同的偏好自主選擇,也為市場充分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二是規范發展個人商業養老金融產品,目前國家將對有稅收等政策支持的個人養老金要明確制度安排,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作為第三支柱的組織部分,按照市場規則運作和監管,兩者是相互支持,相互促進,雙輪驅動,共同促進第三支柱的發展。當前相關部門正在抓緊按程序推進有關政策盡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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