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三類人員技能提升:特種設備相關處罰規定
1、兩元公告不僅再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中作為重要辦案依據,再辦理其他生產安全刑事案件中也成為重要的辦案依據。
2、《全國建筑市場注冊執業人員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明確了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不良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標準規范。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一下罰款 :(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二)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使用的;(三)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未依法履行報廢義務,并辦理使用等級證書注銷手續的。
4、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一下罰款。
(1)凡再建設過程中發生1 起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工程項目,一律取消再本考核年度內各級各類優質工程獎、“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綠色工地”、“標準化示范工地”、“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稱號等參評資格。
(2)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清潔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3)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三類人員,是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的三類人員,有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以及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上內容就是“安全三類人員技能提升:特種設備相關處罰規定”,更多安全三類人員免費資料,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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