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訓: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限額免征增值稅
更新時間:2019-06-24 14:18:05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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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你創業剛起步,那么,以下這三項針對初創期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一定要學習一下。環球網校小編分享“會計實訓: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限額免征增值稅”
近年來,隨著創業帶動就業的活力不斷顯現,創新創業支撐高質量就業的作用更加明顯。“雙創”的活力一方面得益于社會各界銳意進取的精神,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減稅降費政策在支持“雙創”中逐漸發揮的效力。為更好發揮稅收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稅務總局在2019年6月全國“雙創”活動周舉辦期間發布了新版《“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如果你創業剛起步,那么,以下這三項針對初創期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一定要學習一下。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限額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此優惠政策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
2.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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