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關于繼續開展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縣(市)財政局,有關中、省直單位:
我省于2011年開展了全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建立會計人員信息庫(以下簡稱信息庫),為加強會計人員事中事后監管提供了基礎信息支撐。2017年新《會計法》發布后,原采集信息已不能滿足管理和服務需要,須進一步擴充完善,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繼續開展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員范圍
省內從事會計工作,基本信息尚未錄入信息庫的人員,以及已錄入信息庫,信息發生變化的人員。
從業人員可登陸黑龍江省會計網(http://www.ljkjw.gov.cn)查詢基本信息情況。
二、組織實施
省財政廳負責在哈中、省直單位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按照用人單位屬地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三、采集方式
未入庫人員采取網上預填寫、現場審核確認方式采集。從業人員須登陸黑龍江省會計網注冊個人賬號并填寫基本信息,持系統自動生成的基本信息表、身份證、所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屬財政部門現場審核確認。
已入庫人員工作單位所屬行政區域發生變化的,暫按未入庫人員采集方式重新辦理信息采集。其他信息發生變化的,持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所屬財政部門辦理信息變更,不需網上辦理。
四、采集時間
未入庫人員應在就職一個月內辦理基本信息采集。已入庫人員應在信息發生變化一個月內辦理信息變更。
五、其他事項
(一)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是強化會計誠信建設,提高會計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地要將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作為長期、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按照政務工作規定將辦理流程、時間和證明材料等有關事項要求在辦公場所公示,積極宣傳、動員、督導會計從業人員及時填報和更新信息,要嚴格把好審核關,維護信息庫的準確、規范和權威性。
(二)會計從業人員應如實、完整填報基本信息,會計人員對本人信息真實性負責。對于虛報、謊報信息的,由所屬財政部門在官方網站、媒體平臺公示,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
(三)信息庫目前已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繼續教育記錄確認登記等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檢索、核查功能,實現報考“零見面”、網絡繼續教育“零見面”等服務。各地要加強信息庫使用權限管理,善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人員管理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要及時反饋省財政廳。
(四)本通知如與行業法規、制度不一致的,從其規定執行。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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