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龍華區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中國衛生人才網2018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于12月28日開通。環球網校為方便大家及時獲取2018年度衛生資格考試報考信息,特搜集整理“廣東深圳龍華區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如下,希望相關考生及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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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轉發<關于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和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關于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17〕23 號),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2018年5月26、27日;6月2、3日舉行。為做好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報名信息須與報名確認時提供的材料一致),上傳照片,并打印《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完成網上預報名工作。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市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考生要誠實報考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負責。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四)其他相關規定。
1.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應按照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報考。
2.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4.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
5.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1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我市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部、中醫館、診所、醫務室、衛生所等醫療機構和街道一級的預防保健所等公衛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相應專業類別的考試。
6.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或個人來粵自主創業擇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經參加國家規定的統一考試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其在省外經評審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經確認取得我省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方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
7.按照《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8.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9.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10.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計生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現場確認時間
時間:2018年1月15-1月19日
上午9點-12點 下午2點-6點
地點:國鴻大廈2棟518
四、網上繳費安排
1.初級繳費時間:
2018年1月23日10:00-1月31日17:00期間,通過資格初審并報名確認成功的考生須通過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頁“系統入口”進入“網上業務辦理系統”(https://sz12333.gov.cn/tip/),進行網上繳費。未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繳費,造成無法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已繳費但報考資格復審未通過的考生可申請退費,退費時間及流程請留意市考試院網站通知。
中級繳費時間:
因尚未接到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中級考試收費的標準,待接到標準后再進行繳費。請報考中級考試的考生留意市考試院網站發布的繳費通知。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費,造成無法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3)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考生可選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選。2017年參加本專業考試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報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報考。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5月26、27日;6月2、3日 |
基礎知識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2.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5月26日 |
基礎知識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5月27日 |
專業知識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四)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上公布,成績單不再統一制作下發。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成績查詢和成績單打印,下載打印成績單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
六、考場安排
考場、試室由考點確定后公布,并在《準考證》上詳細標明,考生可于2018年5月10日至6月3日,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
七、收費標準
1.初級考試收費按照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價〔2001〕319號)規定執行:為每人每科50元。
2.目前尚未接到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中級考試收費的標準,請報考中級考試的考生留意市考試院網站發布的繳費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點對有疑問的文憑可要求考生提交驗證證明。
(二)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未按規定填寫原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成績無法合并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報名材料請按通知要求順序排列好(見附件1),所有復印件必須寫上“與原件相符”并有公章與審核人的簽名。
3.工作經歷證明、轉崗證明、社區服務機構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樣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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