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考點2018年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需攜帶的證件及材料
2018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已開通,為方便大家獲取衛生資格考試報考信息,環球網校整理“廣州考點2018年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需攜帶的證件及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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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州考點現場確認需攜帶的證件及材料(供參考)
一、一般事項
1. 考生網上報名結束后,將打印出來的《201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下簡稱“申報表”)、各種證件、材料(見“第二”點相應級別表格)的原件及復印件(均要求A4紙格式,一式一份)交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單位審核考生證件的真實性、復印件是否與原件相符、考生是否達到報考資格條件、材料是否完整等。審核通過后,審核人員須在申報表上簽名,并加具單位意見及加蓋公章。所有復印件均要求審核人員在上面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2. 考生攜帶報名表、所需的證件、材料的原件及經審核過的復印件(醫療機構許可證含診療科目核定表提供加蓋審核公章的復印件即可)到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報名點審核通過后將原件退回考生本人。對于未達到上面“第1” 點所述要求的材料,報名點有權將其視為不完整材料而拒絕受理;對于難以確認真實性、有效性的證書及材料,報名點有權要求考生出示有關證明。
3. 請考生如實填寫網上申報材料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核表(廣州考點)》。如出現虛假信息,考點可拒絕受理報名,情節嚴重者考點將依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4. 關于學歷鑒定的規定: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大專以上普教全日制學歷提供報到證的,可不作學歷鑒定;大專以上成人教育學歷、且無法查檔的考生,單位或報考機構在確認、審核時也有權要求考生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結果。
二、報考各級別、各專業類別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初級(士)專業(專業代碼:101~111)
|
報考 |
申報表 |
報考資格 |
身份證 復印件② |
畢業證復印件 |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
畢業證書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含診療科目核定表)③ |
2017年度考試 成績單復印件 |
其他相關 |
|
初級士各專業 |
√ |
√ |
√ |
√ |
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需提供。 |
屬于規定范圍的需提供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須提供 |
2017年度歷史考生須提供 |
必要者提供 |
* 材料需按上表先后順序排列,再將考生簽名后的報考確認單附于最后,裝訂成冊。
初級(士)報考注釋 :
、 該表即公告附件3?忌仨毴鐚嵦顚懖⒂上鄳獑挝缓藢嵣w章。如因前工作單位在外地或其他原因無法蓋章者,需提供相應單位的聘用合同書(復印件),合同書須包含考生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單位從事何種工作等信息,否則視為無效。
② 該頁即附件4,提交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如身份證有效期在考試期間過期的考生須簽訂“承諾書”。
、 根據文件規定,報名人員必須是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藥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人作的人員。因此在社會醫療機構、學;蚬踞t務室、幼兒園等單位工作的考生,須提供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有效期內醫療機構許可證含診療科目核定表復印件(須經該機構加具審核公章有效),未能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報考的專業必須在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
、 如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復印件,如曾用名證明、聘用合同或用于說明考生學歷、資歷的其它佐證材料,均附于此位置。
2. 初級(師)考試專業(專業代碼: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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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 |
代碼 |
申報表 |
報考資格 |
身份證 復印件② |
畢業證復印件③ |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
畢業證書 |
士級 |
執業證、注冊證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含診療科目核定表)③ |
2017年度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
其他相關 |
|
護理學、中醫護理學(師) |
203,204 |
√ |
√ |
√ |
√ |
已取得過 護士資格證,無須提供 |
參照有 關規定 |
見注釋④ |
見注釋⑤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須提供 |
2017年度 |
必要者 |
|
師級 |
201, 202, 205- 216 |
√ |
√ |
√ |
√ |
尚未取得過衛生技術資格證的考生須提供 |
參照有 關規定 |
見注釋④ |
×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須提供 |
2017年度 |
必要者 |
* 材料需按上表先后順序排列,再將考生簽名后的報考確認單于附最后,裝訂成冊。
初級(師)報考注釋:
、 該表即公告附件3。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并由相應單位核實蓋章。如因前工作單位在外地或其他原因無法蓋章者,須提供相應單位的聘用合同書(復印件),合同書須包含考生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單位從事何種工作等信息,否則視為無效。
、 該頁即附件4,提交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如身份證有效期在考試期間過期的考生須簽訂“承諾書”。
、 提交繼續教育學歷的,必須同時提交初始學歷(中專以上學歷);有學位證的亦須同時提交。
、 中專學歷報考師級資格必須提供士級資格證。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者可不提供士級資格證:大專畢業,見習1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者,可不提交士級資格證而直接申報師級,但《資格審核表》中能證明參加工作達3年以上;本科以上學歷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直接報考師級。
、輬罂甲o理學師級專業的必須提供護士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上的執業信息(含執業地點及變更后執業地點)必須復印完整。
⑥在社會醫療機構、學校或公司醫務室、幼兒園等單位工作的考生,須提供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含診療科目核定表復印件(經該機構加具審核公章),未能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報考的專業必須在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
、呷缬斜匾峁┑钠渌C明復印件,如曾用名證明、聘用合同或用于說明考生學歷、資歷的其它佐證材料,均附于此位置。
3. 中級考試專業(專業代碼:301~391)
|
報考 |
代碼 |
申報表 |
報考資格審核表① |
身份證 復印件② |
畢業證復印件③ |
畢業證書鑒定證明 |
師級資格證④ |
執業證⑤ |
聘書⑥ |
住院醫師培訓合格證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含診療科目核定表)⑧ |
2017年度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
其他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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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專業 |
301-360 |
√ |
√ |
√ |
√ |
參照有關規定 |
√ |
√ |
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
見注釋⑦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須提供 |
2017年度歷史考生需提供 |
必要者 |
|
預防醫學專業 |
361-365 |
√ |
√ |
√ |
√ |
參照有關規定 |
√ |
√ |
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
×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須提供 |
2017年度歷史考生需提供 |
必要者 |
|
護理學專業 |
368-374 |
√ |
√ |
√ |
√ |
參照有關規定 |
√ |
√ |
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
×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須提供 |
2017年度歷史考生需提供 |
必要者 |
|
藥學、醫技專業 |
366-367 |
√ |
√ |
√ |
√ |
參照有關規定 |
√ |
× |
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
×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須提供 |
2017年度歷史考生需提供 |
必要者 |
* 材料需按上表先后順序排列,再將考生簽名后的報考確認單于附最后,裝訂成冊。
特別說明:
1. 凡報考全科醫學(中)、全科醫學(中醫類)者,執業范圍必須為“全科醫學”;報考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生,除按要求提供上述的材料外,另須提供廣東省全科醫師(社區護理)上崗證和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證明。
2. 因工作崗位變動,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其從事現崗位工作須滿2年,并提供單位轉崗證明。
中級報考注釋:
、僭摫砑锤郊3。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并由相應單位核實蓋章。如因前工作單位在外地或其他原因無法蓋章者,須提供相應 單位的聘用合同書(復印件),合同書須包含考生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單位從事何種工作等信息,否則視為無效。
②該頁即附件4,提交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如身份證有效期在考試期間過期的考生須簽訂“承諾書”。。
、郾究埔陨贤瑫r具備畢業證和學位證者須兩證同時提供,持繼續教育學歷者須將初始學歷(中專以上)一并提交。
、艹┦繉W歷外,其余學歷的考生申報中級均須提供師級資格證書。通過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取得的醫師資格證可作為師級資格證的有效證明。
⑤報考臨床醫師類專業的,要求提供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證及執業證;報考預防醫學專業的,要求提供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證及執業證,兩證均要求將相片頁及個人信息、注冊信息等內容復印完整,執業證的執業地點、執業范圍分別要與現工作單位、申報專業相一致;報考護理學中級專業的必須提供護士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上的執業信息(含執業地點及變更后執業地點)必須復印完整,執業證保證在注冊有效期內。
、 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者,必須提供自取得師級資格以來至2017年底止累計達7年以上該職務的聘書(復印件),未 提供聘書或聘書年限累計不足7年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
、吒鶕幎,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才能報考中級資格。在區級(二甲)以上但又未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院工作的醫師,須提供由區衛計局以上科教部門出示相關的免考證明。
、嘣谏鐣t療機構、學;蚬踞t務室、幼兒園等單位工作的考生,須提供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含診療科目核定表復印件(經該機構加具審核公章),未能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報考的專業必須在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
、崛缬斜匾峁┑钠渌C明復印件,如曾用名證明、聘用合同或用于說明考生學歷、資歷的其它佐證材料,均附于此位置。
廣州衛生技術資格考試中心
二○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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