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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章節必備考點:第35章

更新時間:2016-09-30 08:56:13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619收藏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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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年份 單選題 多選題 合計
2007年 1題1分 1題2分 3分
2008年 2題2分 2題4分 6分
2009年 2題2分 1題2分 4分
2010年   2題4分 4分
2011年 1題1分 2題4分 5分

  【本章教材結構】

  第一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環球網校中級經濟基礎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節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及其股權轉讓

  第三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及股權轉讓

  第四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一節 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本節考點:

  (1)公司法的主要內容

  (2)公司的特征和種類

  本節內容:

  (一)公司法的概念

  狹義的公司法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主要內容包括公司的種類、性質、法律地位、財務制度、組織機構及其運作以及公司的設立、變更、解散與清算。

  (二)公司的特征和種類

  1、特征

  (1)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

  (2)公司具備法人資格

  (3)公司以章程為存在和活動的根據

  2、種類: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形式僅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注】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務院確定的生產特殊產品的公司或者屬于特定行業的公司,應當采取國有獨資公司的形式。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

  【例題1:2007年、2008年單選】在我國,由國務院確定的生產特殊產品的公司或者屬于特定行業的公司,應當采取()的形式。

  A.國有獨資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環球網校中級經濟基礎公司法律制度)

  C.無限責任公司

  D.兩合公司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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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及其股權轉讓

  本節考點:

  1.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名冊

  3.股東權利和股東義務

  4.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

  5.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條件

  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收購請求權

  本節內容: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1)股東資格和人數:除國有獨資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為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要求:

  ①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出資形式: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③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例題1:單選】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A.2個以上,30個以下

  B.1個以上,30個以下

  C.2個以上,50個以下

  D.50個以下

  【答案】D

  【例題2:2011年單選】關于公司股東的說法,正確的是()。

  A.只有自然人可以成為股東

  B.外國自然人不能成為我國公司的股東

  C.股東的個人財產與公司的財產相分離

  D.股東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答案】C

  【解析】本題內容有些超綱。但也可以根據理解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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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名冊、股東權利和義務

  1.股東名冊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股東名冊具有證明股東地位,確認股東投資數額的效力。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憑借股東名冊對抗公司、其他股東就其股東地位提出的異議。

  2.股東權利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會議和對公司重大決策問題行使表決權;

  (2)選舉公司董事、監事權和被選舉為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

  (4)股份轉讓權;

  (5)臨時股東會的召集請求權和提案權;

  (6)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的查閱和復制權;

  (7)公司會計賬簿查閱權;

  (8)公司增資的優先認購權;

  (9)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請求權。

  (10)特殊情況下要求公司收購其股權的請求權;

  (11)強制解散公司的權利: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用盡公司內部救濟原則),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3.股東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公司設立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即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義務。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有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會議做出決議采取“資本多數決”原則,即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注】下列事項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例題3:2004年、2005年單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答案】C

  2.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業務執行機關)

  (1)董事會基本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2)董事會行使的職權:(5制訂(定)3決定)

  ①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②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③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④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⑤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⑥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⑦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⑨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例題4:2006年單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人。

  A.1至5

  B.2至l0

  C.5至10

  D.3至l3

  【答案】D

  【例題5:2009年單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說法,正確的是()。

  A.董事會有權對公司合并作出決議

  B.董事會有權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

  C.董事會有權修改公司章程

  D.董事會有權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答案】D

  3.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①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②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③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④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⑥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⑦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⑧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4.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

  (1)監事會是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機構。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①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②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③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2)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①檢查公司財務;

  ②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③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⑤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⑥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⑦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⑧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例題6:2006年多選】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行使的職權有()。

  A.檢查公司財務

  B.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C.當董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予以糾正

  D.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E.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答案】ACD

  【解析】注意監事會強調的是“監督”。BE是董事會的職權

  公司經理是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而決定聘任的權利是“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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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題7:多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有()。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經理

  C、本公司副經理

  D、本公司財務負責人

  E、職工代表

  【答案】ABCD

  【解析】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環球網校中級經濟基礎公司法律制度)

  (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將其所持公司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但須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

  1.其他股東的同意權及其行使。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注】股東的股權收購請求權

  《公司法》第75條規定了股東的股權收購請求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①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③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例題8:2007年多選】下列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提法中,正確的有()。

  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B.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C.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D.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E.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答案】ACDE

  【解析】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例題9:2011年多選】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說法,正確的有()。

  A.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

  B.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任何情況下,其他股東都享有優先購買權

  C.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該規定無效

  D.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E.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

  【答案】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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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及股份轉讓

  本節考點:

  1、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2、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本節內容: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第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環球網校中級經濟基礎公司法律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第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第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第六,有公司住所。

  (二)組織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

  1.股東大會---公司的權力機構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公司法和公司章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例題10:2011年多選】根據《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時,必須經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A.決定公司經營計劃

  B.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C.決定公司投資方案

  D.修改公司章程

  E.變更公司形式

  【答案】BDE

  2.董事會和經理

  (1)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5人至19人。

  (2)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的職工代表由公司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3)公司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由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3.監事會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監事會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例題11:08年單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

  B.監事會應當包括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

  C.監事不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D.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答案】C

  【解析】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是監事的職權之一。

  【例題12:09年單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說法,正確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及董事會的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的不同

  B.董事會成員中必須有公司職工代表

  C.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D.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股東大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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