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


【摘要】2016年經濟師考試已經結束,新的一輪備考即將開始,網校為方便大家備考2017年經濟師考試,特分享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希望對大家預習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球經濟師考試頻道……
稅法與稅制(環球網校分享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一、稅法概述
(一)稅法的概念
稅法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稅法的淵源
稅法屬于成文法,而不是習慣法。稅法的淵源主要就是成文法。
1.稅法的正式淵源(環球網校分享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
(1)憲法
(2)稅收法律:《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
(3)稅收法規
(4)部委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6)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7)國際稅收條約或協定
2.稅法的非正式淵源
在我國稅法的非正式淵源主要是指習慣、判例、稅收通告等。
(三)稅法的效力與解釋
1.稅法的效力
(1)稅法的空間效力(環球網校分享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
我國稅法的空間效力主要包括兩種類型:①在全國范圍內有效;②在地方范圍內有效
(2)稅法的時間效力
我國稅法的生效主要分為為三種情況:①稅法通過一段時間后開始生效;②稅法自通過發布之日起生效;③稅法公布后授權地方政府自行確定實施日期。
稅法的失效:①以新法代替舊法(最常見的稅法失效方式);②直接宣布廢止某項稅法;③稅法本身規定廢止的日期。
溯及力問題。我國稅法堅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2.稅法的解釋
(1)立法解釋 | 稅收立法解釋與被解釋的稅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行政解釋(稅法執法解釋) | 在行政執法中一般具有普遍的約束力,但不具備與被解釋的稅收法律、法規相同的效力,不能作為法院判案的直接依據。 |
(3)司法解釋 | 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具有法的效力,可以作為辦案和適用法律、法規的依據。 |
A.立法解釋
B.行政解釋
C.司法解釋
D.字面解釋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行政解釋的概念。
(四)稅法的法定主義原則
稅收法定主義原則是稅法至為重要的基本原則,或稱稅法的最高法律原則。稅收法定主義原則是確定國家征稅和私人納稅義務的根本原則。該原則的實質在于對國家的權力加以限制。
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原則:課稅要素法定原則、課稅要素明確原則和課稅程序合法原則。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本文環球網校小編集中整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供大家參考。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摘要】2016年經濟師考試已經結束,新的一輪備考即將開始,網校為方便大家備考2017年經濟師考試,特分享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希望對大家預習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球經濟師考試頻道……
二、稅制要素
(一)稅收制度(簡稱稅制)(環球網校分享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
廣義的稅收制度是稅收的各種法律制度的總稱;狹義的稅收制度是指稅收法律制度。
稅收制度的另一種含義——稅制結構:一個國家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所形成的稅收制度的結構體系,即各稅類、稅種、稅制要素等相互配合、相互協調構成的稅制體系。
(二)稅收制度的構成要素(稅法構成要素,掌握)
1.稅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納稅人、征稅對象和稅率
(1)納稅人(納稅義務人、納稅主體)
指稅法上規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注意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概念。
(2)征稅對象
也稱作“征稅客體”,指對什么征稅,即國家征稅的標的物,它是一個稅種區別于另外一個稅種的主要標志。
了解征稅范圍、稅類、稅種、稅目、計稅依據、計稅標準、稅基、稅源的概念。
稅目: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體現了征稅的廣度,反映各稅種具體的征稅范圍。
計稅依據:計算應納稅額所依據的標準
(3)稅率
稅率是應納稅額與征稅對象數額(量)之間的法定比例,它是計算稅額和稅收負擔的尺度。稅率體現征稅程度,是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
稅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和定額稅率
①比例稅率
比例稅率即對同一征稅對象,不分數額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計征的稅率。一般適用于對商品流轉額的征稅。
②累進稅率
理論上,累進稅率分為包括全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全率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超倍累進稅率等。其中最常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
第一,全額累進稅率:
九級全額累進稅率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1 | 不超過500元的 | 5 |
2 |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4 |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5 |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6 |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7 |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8 |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9 |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 45 |
某乙月應稅所得額為510元,則應納稅額=510×10%=51元
應稅所得額增加了20元
應納稅額增加了26.5元,稅后收益甲>乙
在臨界點附近容易出現稅負增長超過所得增長的不公平現象。為此我國沒有采用全額累進稅率,而是采用了超額累進稅率。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本文環球網校小編集中整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供大家參考。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摘要】2016年經濟師考試已經結束,新的一輪備考即將開始,網校為方便大家備考2017年經濟師考試,特分享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希望對大家預習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球經濟師考試頻道……
第二,超額累進稅率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1 | 不超過500元的 | 5 | 0 |
2 |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某乙月應稅所得額為510元,則應納稅額=500×5%+(510-500)×10%=26元
應稅所得額增加了20元
應納稅額增加了1.5元,稅后收益甲<乙
避免在臨界點附近出現稅負增長超過所得增長的不公平現象。
超額累進稅率的特點:計算方法比較復雜;累進幅度比較緩和。
速算扣除數=全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
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全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速算扣除數
即:應納稅額=應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速算扣除數的計算:
本級速算扣除數=(本級稅率-上一級稅率)×上一級征稅對象的最高數額+上一級速算扣除數
某乙月應稅所得額為510元,則應納稅額=510×10%-25=26元
2.稅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納稅環節:稅法規定的商品在整個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
(2)納稅期限:一般是指稅法規定的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的間隔時間。從我國現行各稅來看,納稅期限分按年征收、按季征收、按月征收、按天征收和按次征收等。
(3)減稅免稅
減稅免稅分為稅基式減免和稅額式減免。
①稅基式減免。通過直接縮小計稅依據的方式減稅免稅。具體包括起征點、免征額、項目扣除以及跨期結轉等。
注意免征額與起征點的異同。
②稅額式減免。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方式實現的減稅免稅。具體包括全部免征、減半征收、核定減免率以及另定減征稅額等。
注意稅收支出(稅式支出)的概念:由于稅收優惠而造成的政府稅收損失。
(4)違章處理
對于維護國家稅法的強制性和嚴肅性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本文環球網校小編集中整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供大家參考。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摘要】2016年經濟師考試已經結束,新的一輪備考即將開始,網校為方便大家備考2017年經濟師考試,特分享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希望對大家預習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球經濟師考試頻道……
三、我國現行稅收法律制度(熟悉)
法律級次分類
類型 | 制定機關 | 具體內容 |
(1)稅收法律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 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管法 |
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授權國務院立法 | 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 |
(2)稅收行政法規 | 國務院 | 實施細則 |
(3)稅收地方性法規 |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 |
(4)稅收部門規章 |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 | |
(5)稅收地方規章 | 地方政府 |
類別 | 具體稅種 |
(1)貨物和勞務稅類 |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 |
(2)所得稅類 |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
(3)資源稅類 | 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
(4)特定目的稅類 | 城建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 |
(5)財產和行為稅類 | 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 |
(6)關稅類 | 關稅 |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本文環球網校小編集中整理“2017年經濟師《中級財稅》考點預習:稅法與稅制”供大家參考。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