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師考試介紹


考試介紹
《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是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受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委托組織制訂的,并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頒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廣東、大連等地進行試點取得良好效果。國家勞動部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在2006年面向全國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從業者必須經過相應培訓及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就業上崗。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認證嚴格實行“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培訓、統一考務管理、統一證書核發”的原則。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進行。考試合格后,由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證書全國通用。
報考條件
1、物流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1)取得相關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員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經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課程內容
考試用書:助理物流師:《物流基礎》、《助理物流師培訓教程》。物流師:《物流基礎》、《 物流師培訓教程》
理論知識部分:物流概述、物流運行系統、物流管理系統、物流裝備與標準化、物流相關法律法 規、職業道德。 技能操作部分:物品采購、倉儲管理、配送管理、運輸管理、生產物流管理、國際物運管理、物 流信息管理、物流英語。
考試時間
2、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4、高級物流師 (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 取得本物流師資格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物流師正規培訓達標準時數,并取得合格證書;
(2) 取得本物流師資格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相關專業學士學位,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 3 年以上;
注:相關專業(職業)指經濟管理、企業管理、工程管理、物資管理、倉儲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管理。
適用于在生產、流通和服務領域中從事采購、儲運、配送、貨運代理、信息服務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員。
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在5月、11月進行。
?考試形式
物流師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分為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部分。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或模擬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物流師和高級物流師除需進行理論知識考試與論文答辯外,還需進行綜合評審。
理論知識考試:90分鐘, 滿分100分,均為客觀題,60分為合格。
其中包括:(1)職業道德、法律法規,單選和多選題型。
(2)物流基礎理論,單選、多選、混選和判斷對錯題型。
物流技能鑒定:90分鐘, 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其中包括:(1)模擬現場操作,問答題型。
(2)情景題,問答題型。
(3)案例分析,計算題型和文字論述題型。
論文撰寫評審:3000至5000字,要求有圖、表、數據、參考文獻,由老師組評審, 滿分60分,36分為合格。
論文答辯評審:現場答辯,每人用15分鐘時間匯報論文和回答提問,由老師組評審, 滿分40分,24分為合格。
考核方案
職業 |
等級 |
鑒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原始成績 |
配分比例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技能操作 |
選擇題 |
100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技能操作 |
計算題、案例分析題 |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專題論文 |
|
100 |
100% |
證書頒發
參加培訓和鑒定(考試)合格者,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成績公布時間一般為考試結束之日起一個半月內,證書下發時間一般為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我校會在收到考生成績第一時間將所有學員成績公布在我校網站上。另外通過的學員的成績會在證書發放半年之內公布在勞動部官方網站上,網址:WWW.OSTA.ORG.CN。
最新資訊
- 廣西2017年物流師統一鑒定報考程序2017-03-09
- 廣西2017年物流師統一鑒定報考條件2017-03-09
- 河南省物流師申報條件2016-10-20
- 江西省2016年11月物流師統一鑒定考生報考須知2016-08-10
- 江西省2016年11月物流師統一鑒定報考流程圖2016-08-10
- 海南省2016年物流師統一鑒定申報條件2016-03-25
- 物流師考試論文答辯時間2016-01-06
- 物流師職業資格考試內容2016-01-06
- 物流師考試報名提交材料2016-01-06
- 物流師考試介紹20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