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激勵理論-1


一、激勵的概念與過程
美國管理學家貝雷爾森和斯坦尼爾給激勵下了定義。激勵對于組織的經營管理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員工能力和天賦的發揮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他的動機水平的高低。
(一)需要和動機的概念
需要――指當缺乏或期待某種結果而產生的心理狀態,包括對食物、水、空氣等物質需要及對歸屬、愛等的社會需要。需要未能滿足的狀態,會產生一種驅動人采取行動滿足需要的壓力,這種壓力只有在達到目標、滿足需要時,才會緩解或解除。
動機――指人們從事某種活動,為某一目標付出努力的意愿,這種意愿取決于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滿足人的需要。
動機有三個要素:(1)決定人行為的方向,即選擇做出什么行為;(2)努力的水平,即行為的努力程度;(3)堅持的水平,即遇到阻礙時付出多大努力堅持自己的行為。
動機又分為內在動機和外在動機。
(1)內在動機――指人做某種行為是因為行為本身,因為這種行為可以帶來成就感或者個體認為這種行為是有價值的。
(2)外在動機――指人為了獲得物質或社會報酬或避免懲罰而完成某種行為,完成某種行為是為了行為的結果,而非行為本身。
員工的內在動機和外在動機共同影響員工在工作中的偏好。內在動機驅動的員工更看重的是工作的本身。外在動機驅動的員工則更看重工作的結果。
(二)激勵和激勵機制的概念與激勵過程
激勵――指人類活動的一種心理狀態,它具有加強和激發動機,推動并引導行為使之朝向預定目標的方向。通常而言,一切內心要爭取的條件,如欲望、需求、希望、動力等都構成人的激勵。
激勵機制――指組織系統中,激勵主體通過激勵因素或激勵手段與激勵客體之間相互作用的關系的總和,也就是指企業激勵內在關系結構、運行方式和發展演變規律的總和。
企業的激勵機制包含兩個要素:第一,發現員工需要什么,然后用這個事物作為員工完成工作的報酬;第二,確定員工的能力是否可能完成這項工作。也就是說,需要和能力是實現激勵功能的兩個要素。
激勵并不是無條件地簡單滿足員工的任何需要,而是要以能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組織績效提高的方式來滿足員工的需要,要對需要滿足的方式和程度予以控制。例如,員工在上班時間有社交需要,這種需要的滿足不會使組織績效提高。有些需要被過度滿足后會導致績效下降。
員工激勵是一個過程,是員工行為發生前后相互關聯的因素鏈。只有了解到這個因素鏈的存在,才可因人而異地實施激勵方案。另外,在激勵員工過程中,如果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不高,則不僅要激勵員工的動機,而且要提高他的工作能力,并且進行績效評估,發現問題并尋找修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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