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復習指導: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1.個人所得稅概念。是指對個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不僅包括個人還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質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2.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同胞等。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也征收個人所得稅。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1)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
(2)非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
3.個人所得稅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 %一45%的超額累進稅率。
(2)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稅率。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3)稿酬所得適用稅率。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即只征收70%的稅額,其實際稅率為14%。
(4)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稅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加成征稅采取超額累進辦法,即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一次超過20 000―50 000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5成;超過50 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稅率。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4.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項目 | 計算公式 |
工資、薪金所得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每月收入額-2 0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納稅年度收入總額-必要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勞務報酬所得 |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③每次收入超過20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稿酬所得 |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元)×20%×(1-30%) ②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或5%) |
5.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辦法,有自行申報納稅和代扣代繳兩種。
納稅方法 | 具體內容 |
自行申報納稅 | 下列人員為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義務人: ①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②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③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⑤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代扣代繳 | 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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