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進一步開展好環保滿意率調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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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是年度城市環境綜合定量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評分的一項重要指標。通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調查,可以及時全面了解和掌握當地黨政領導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以及公眾對我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和生態創建活動的知曉程度、對當地環境質量的滿意程度、對當地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等,對我市持續推進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市創建,全面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生態宜居城市有著重要的意義。為確保順利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全面推進生態創建,改進提升我市環境保護工作管理水平和城鄉環境質量,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從今年第二季度起,每年每季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深入理解開展環保滿意率調查的意義
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是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評分的一項重要指標,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驗收組通過現場隨機發放問卷等方式,對包含學校師生、企業員工、社區居民、政府及事業單位職工及窗口單位流動人口等各類城市人群進行抽樣調查統計。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是當前城市環境質量與城市面貌改善情況最真實、最直觀的體現。開展環保滿意率調查,為全面及時了解群眾集中反映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對城市環保工作的意見建議,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來源;為地方政府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質量、解決好突出的環境問題以及部署全市階段性環保工作,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和重要的思路。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我市將迎來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省級預檢和國家復檢,2015年我市要創建成為“生態市”,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環保監管“一崗雙責”有關規定及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任務分工要求,按時完成本單位分工任務,為提高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滿意率創造條件,確保順利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全面推進生態市創建。
二、集中力量,有序開展環保滿意率調查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不斷提高群眾對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工作的知曉率,營造全民關心、全民支持、全民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共同努力提高公眾對環境保護的滿意度。
環保滿意率調查工作由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福州調查隊聯合牽頭組織實施。此項調查主要通過電話隨機抽取的方式進行,市電信部門要及時向調查工作實施單位提供調查所需的縣(市)區固定電話號碼庫,保證調查樣本及時抽取。市宣傳部門要積極配合,組織在主要電視、廣播、報紙、網站等主流媒體開設“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長期宣傳報道專欄,做好環保滿意率調查的宣傳工作,讓廣大市民充分認識此項調查的目的意義,理解支持并積極參與調查工作。市建設、交通運輸、旅游、園林、教育、工商管理部門要組織在主要路段、公交車、出租車、酒店、景區、學校、商場等公共場所,設置一定數量的環保公益廣告和“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相關宣傳品。市財政要保證此項調查工作經費,保證調查工作順利開展。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力量認真抓好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和生態縣(市)、鄉(鎮)、村(街)創建等環保各項工作,抓緊整改本地區存在的環境突出問題,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
三、周密組織,保證調查數據的科學性和可靠性
環保滿意率調查工作從今年第二季度起,每年每季度開展一次,調查內容要包含當地群眾對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創建工作知曉情況、當地群眾對目前居住環境質量狀況和環保措施滿意情況、當前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對策建議,以及當地政府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視情況等。調查工作牽頭組織單位要按照《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實施細則》中有關“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滿意率”的具體指標要求和考核方法,詳細制定調查工作實施方案,科學編制調查問卷,周密組織抽樣調查,認真分析調查結果,為各階段備檢工作部署提供客觀科學的依據。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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