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0年全省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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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
《2010年全省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轉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省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按照全國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和成云副省長在四川分會場講話精神,結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減負辦2010年全省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函[2010]79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等13個部門《關于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發改物價 [2010]266號)的工作安排,為做好全省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治理),特制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任務
(一)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一是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于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過高收費標準要堅決予以降低。二是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相關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制定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規定,規范收費行為。三是國土、住房城鄉建設、交通、質監、工商、環保、公安等重點部門,要認真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收費和經營性服務收費,切實開展對行業和所屬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收費的專項治理工作。
(二)清理和糾正向企業攤派、索要贊助和無償占用企業人財物等行為。(1)糾正和查處向企業亂攤派、亂集資以及強行向企業拉廣告和索要贊助等行為。(2)糾正和查處強制向企業攤派訂購書報刊物、音像制品和強制企業參加不必要的會議、培訓、會展、學術研討、技術考核等。(3)糾正和查處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研究會等。(4)糾正和查處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到企業報銷各種費用。(5)糾正和查處未經出資人機構審核同意,強行要求國有企業捐贈、捐獻等行為。
(三)督促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各市州、省級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大力宣傳中央和地方關于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發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督促各級各部門將政策措施落實到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督查、調研,及時發現并積極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將取消、免收、減收、緩收等涉企稅費優惠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及時向各級和有關部門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議,督促優惠政策得到切實貫徹落實。
(四)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控制對企業三檢行為。一是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2號)和省相關規定,切實加強對經批準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管理,認真檢查取消項目的落實情況。二是認真對照《四川省省級部門2010年涉企檢查計劃》,從嚴控制對企業的各種檢查活動。三是嚴格規范對各種產品和設備的檢驗、檢測、檢疫等行為,切實解決重復服務和收費過高的問題。
(五)建立減輕企業負擔長效機制。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健全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快企業減負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設,完善涉企收費政策措施,加強涉企收費審批、收繳及使用管理,嚴格涉企收費公示、登記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部門減輕企業負擔情況的審計制度,健全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負擔監督制度,標本兼治,加強源頭治理,積極探索減輕企業負擔的長效治理機制。
二、責任分工
專項治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自上而下、條塊結合、各負其責的方式進行。
(一)各市州政府要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各級減負辦全面負責本地區專項治理具體工作的指導和統籌組織協調,并做好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檢查總結、信息和情況通報等工作。
省級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對本系統專項治理進行安排部署、監督檢查和總結等工作。
(二)全省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等13個部門《關于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發改物價 [2010]266號)安排開展工作。行政事業收費清理工作,由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牽頭;經營性收費清理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牽頭。省級各相關部門積極協同配合。
(三)各級減負辦會同糾風、監察部門負責清理和糾正向企業攤派、索要贊助和無償占用企業人財物等工作。
(四)由省糾風辦牽頭負責監督檢查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由省經信委、監察廳、法制辦牽頭負責督促落實已公布的省級部門涉企檢查計劃。
(五)各級減負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惠企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建立減輕企業負擔長效機制工作。
(六)省減負辦負責全省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并負責對上述工作進行匯總、總結、上報。
三、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從2010年7月啟動,到2010年12月31日前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各階段安排及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一)安排部署(7月30日前)。
各市州、省級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專項治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成云副省長在四川分會場講話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訂各市州、各部門的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本地區、本部門的專項治理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將有關貫徹落實情況及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報省減負辦。
(二)自查自糾(8月1日-8月31日)
各市州、省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制訂的工作方案,以查基層單位、查薄弱環節、查突出問題為重點,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于8月底以前形成書面匯報材料(含統計表),報送省減負辦。
1、全面梳理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各市州減負辦要認真梳理國家、省市出臺的各項惠企政策,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2、認真清理涉企收費。各級、各部門要全面檢查清理涉企收費項目,認真填報《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見附件)。
3、嚴厲糾正亂收費和各種攤派等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對加重企業負擔情況和根源進行調研、評估和分析。
(三)檢查整改(9月1日-11月10日)
在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各市州、省級有關部門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和規范,對保留的、取消的、減低收費標準的涉企收費項目要在媒體上向全社會公示。各市州要組織開展對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檢查,重點是對所涉及的企業反映強烈問題治理工作情況和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省減負辦將在各地、各部門檢查整改的基礎上,會同省級有關部門于11月中旬組織對全省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對好的經驗和做法,要及時推廣和宣傳;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對典型案件,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
(四)總結報告
各市州、省級有關部門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總結內容包括:安排部署情況、工作措施、工作內容、取得的效果、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議,于11月20日前報送省減負辦。省減負辦匯總全省專項治理工作情況,于11月底前上報省政府和國家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專項治理工作列入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工作組織和政策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地要充分發揮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構的作用,做到統一安排,統一部署。
(二)突出重點,分類指導。一是做好國土、住房與建設、交通、質監、工商、環保、公安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治理工作。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有關規定,重點做好中小企業負擔的專項治理工作。要針對針對不同性質的增加企業不合理負擔、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問題進行分類和分析,提出從源頭上、制度上標本兼治的措施和辦法,以點帶面,努力使全省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對本地區、本部門專項治理的檢查工作。省減負辦在各市州、各有關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肅查處損害企業利益的違規違紀問題。各地對違規違紀問題要限期糾正,處理結果要及時上報。對于頂風違紀的單位,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要向社會公布。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建立專項治理情況信息交流制度,省減負辦不定期編發《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簡報》,通報全省交流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經驗。各市州、省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形式,引導社會各界積極關注、主動參與專項治理工作,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局面。
(聯系人:趙楊 聯系電話:028-86264044)
附表:1、市(州)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2、省級部門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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