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經濟師《中級財政稅收》講義第五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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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消費稅制
一、消費稅的概念(了解)
消費稅是對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在特定環節征收的一種稅。
二、消費稅的納稅人(熟悉)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三、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掌握)
1.煙:具體包括卷煙、雪茄煙、煙絲。
2.酒及酒精:包括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
3.化妝品;
4.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汽車輪胎;
8.摩托車;
9.小汽車;
10.高爾夫球及球具;
11.高檔手表;不含增值稅銷售價格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實木地板。
四、消費稅的稅率(無須記具體稅率)
(一)消費稅的稅率形式――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征稅方式范圍
復合征稅卷煙、白酒
定額稅率啤酒、黃酒、成品油
比例稅率其他應稅消費品
從高適用稅率的情形: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未分別核算的,按最高稅率征稅;
(2)納稅人將應稅消費品與非應稅消費品以及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根據組合產制品的銷售金額按應稅消費品中適用最高稅率的消費品稅率征稅。
【例題?單選題】消費稅采用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復合稅率三種形式,下述應稅消費品適用復合稅率的是( )。
A.汽車
B.鞭炮
C.卷煙
D.汽油
【答案】C
【解析】卷煙、白酒適用復合稅率。
(二)適用稅率的特殊規定
1.殘次品卷煙應當按照同牌號規格正品卷煙的征稅類別確定適用稅率
2.下列卷煙不分征稅類別一律按照56%卷煙稅率征稅,并按照定額每標準箱150元計征稅率:(1)白包卷煙;(2)手工卷煙;(3)未經國務院批準納入計劃的企業和個人生產的卷煙。
五、消費稅的計稅依據(重點掌握)
一般情況下,對于同一個納稅人的同一項經濟行為而言,如果既征增值稅,又征消費稅,其增值稅與消費稅的計稅銷售額相同。
(一)自行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1.銷售數量――啤酒、黃酒、成品油、卷煙、白酒
2.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不包括:
(1)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如果在銷售額中含增值稅,如何將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換成不含增值稅銷售額。

(2)同時符合兩項條件的代墊運費
①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②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3)同時符合三項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包裝物押金征稅的規定與增值稅相同。
注意:白酒生產企業隨應稅白酒的銷售而向購貨方收取的“品牌使用費”應繳納消費稅。
3.特殊規定
(1)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計稅的規定
按門市部對外銷售價格和銷售數量計稅。
(2)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規定
納稅人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應按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二)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1)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的,按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2)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l-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1-消費稅稅率)=成本+利潤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l-消費稅稅率)
注意:
(1)該組成計稅價格既是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也是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
(2)成本利潤率按消費稅的成本利潤率計算
【例題?多選題】某化妝品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新試產的一批化妝品用于職工福利,該產品沒有同類產品價格,已知該批產品的成本為10000元,成本利潤率為5%,消費稅稅率為30%,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該筆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2550元
B.該筆業務應納消費稅4500元
C.該筆業務繳納消費稅,不繳納增值稅
D.該筆業務應繳納營業稅
E.該筆業務不繳納消費稅,繳納增值稅
【答案】AB
【解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10000+10000×5%)÷(l-30%)=15000元
應納消費稅=15000×30%=450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15000×17%=2550元 (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委托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的行為屬于委托加工行為。注意假委托加工的情形。
委托加工計稅價格的確定:
①按照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②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公式推導過程: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1-消費稅稅率)=材料成本+加工費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l-消費稅稅率)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首先應該按照( )來確定。
A.按照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
B.按照委托方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
C.按照中間人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
D.按照組成計稅價格
【答案】A
【解析】委托加工計稅價格的確定:①按照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②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六、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重點掌握) 情形類別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自行銷售應稅消費品1.從量定額――黃酒、啤酒、成品油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2.從價定率銷售額×稅率
3.復合計稅――卷煙、白酒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二)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1.應納稅額=同類消費品銷售單價×自產自用數量×稅率
2.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1.應納稅額=受托方同類消費品銷售單價×委托加工數量×適用稅率
2.受托方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四)進口應稅消費品1.從價定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定額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3.進口卷煙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應稅消費品數量×單位稅額
【例題?單選題】在上例中,進口這批輪胎應繳納的增值稅為( )。
A.102萬元
B.105.15萬元
C.285.6萬元
D.168.24萬元
【答案】D
【解析】進口這批輪胎應繳納的增值稅=989.69×17%=168.24(萬元)。
(五)外購、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的扣除
消費稅采取一次課征制。納稅人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消費品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可以按生產領用數量扣除已稅消費稅的稅款。
(1)按生產領用數量抵扣已納消費稅;
(2)除石腦油外,其他的要求必須是同類消費品抵稅;
(3)酒及酒精、成品油(除石腦油、潤滑油外)、小汽車、高檔手表、游艇,不抵稅。
七、消費稅的征收管理(熟悉)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銷售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賒銷和分期收款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預收貨款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其他結算方式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自產自用移送使用的當天
委托加工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進口應稅消費品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納稅期限
與增值稅相同。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三)納稅地點
注意:委托個人加工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第三節 營業稅制
一、營業稅的概念(了解)
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
二、納稅人(熟悉)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企業租賃或承包給他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為納稅人。
三、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熟悉)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
應稅勞務:除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外的勞務
(一)“境內”的含義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者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注意:(1)對我國境內單位或個人在境外提供建筑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2)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勞務,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不征收營業稅。
(二)“應稅行為”的含義
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使用權、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但單位和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勞務,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
四、稅率(熟悉)
營業稅實行分行業比例稅率。可歸為三類:
稅目稅率
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3%
金融保險業、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5%
娛樂業5%~20%
其中臺球、保齡球稅率為5%
五、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掌握)
(一)一般規定
營業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不包括:同時符合三項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
1.單位和個人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發生退款時,凡該項退款已征收過營業稅的,允許退還已征稅款,也可以從納稅人以后的營業額中減除
2.折扣:
3.電信單位銷售的各種有價電話卡,以按面值確認的收入減去當期財務會計上體現的銷售折扣折讓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4.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二)分行業的計稅依據
1.運輸業的計稅依據
注意特殊規定:
(1)運輸企業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旅客或者貨物,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已經過時)
(2)聯營運輸業務,以實際取得的營業收入為營業額。
代開發票納稅人從事聯運業務的,其計征營業稅的營業額為代開的貨物運輸發票上注明的應稅收入,不得減除支付給其他聯運合作方的各種費用。
2.建筑業的計稅依據
建筑勞務計稅依據的規定
建筑業勞務
(不含裝飾勞務)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建筑業混合銷售行為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1)分別核算,貨物銷售額納增值稅;建筑業勞務營業額納營業稅;(2)未分別核算,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分別納稅
建筑安裝工程所安裝設備的價值計入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已經過時)
分包工程
(差額計稅)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自建行為自建自用房屋的行為:不納稅;
自建房屋后銷售(包括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或無償贈送的
(1)自建行為:根據同類工程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按建筑業繳納營業稅;
建筑業組成計稅價格=

(2)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包工包料工程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費全額征收營業稅。
招投標工程以中標的價格為計稅依據,中標價格以后調整的,以調整后的實際收入額為營業額。
3.金融保險業的計稅依據
(1)對一般貸款、典當、金融經紀業等中介服務以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額或手續費收入全額確定為營業額;包括結算罰款、加息、罰息。
對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不征營業稅;銀行吸收的存款不征營業稅;對金融機構轉貼現業務收入暫不征收營業稅;
(2)對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轉讓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3)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以直線法折算其本期的營業額。
本期營業額=(應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實際成本)×(本期天數÷總天數)
4.郵電通信業的計稅依據
(1)以取得收入的全額確定營業額,如傳遞函件或包件、郵匯等業務的營業額;
(2)以實際取得的收入額,即差額或收益額確定的營業額,如報刊發行、郵政儲蓄業務的營業額。
5.文化體育業的計稅依據
注意特殊規定:
(1)單位或個人進行演出,以全部票價收入或者包場收入(即全部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或者經紀人的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2)收視費:由收取收視費的單位按其向用戶收取的收視費全額,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營業稅。對各合作單位分得的收視費收入,不再征收營業稅。
6.娛樂業的計稅依據――為經營娛樂業向顧客收取的各項費用
7.服務業的計稅依據
注意特殊規定:
(1)代理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從事代理業務向委托方實際收取的手續費、介紹費、代辦費等收入。
(2)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游,在境外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在境內組團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其營業額也允許扣除支付給接團企業的費用。
旅游業,以全部收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宿、交通、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3)廣告代理業的營業額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付給廣告發布者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對廣告公司因經營的需要,而再委托給其他企業加工制作的費用支出,不得扣除。
8.轉讓無形資產的計稅依據
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全部貨幣、實物和其他經濟利益。
9.銷售不動產的計稅依據
(1)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筑物的,視同銷售建筑物,營業額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視同銷售不動產,營業額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3)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4)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以投資入股為名,實際是以取得固定利潤或按銷售額提成方式取得報酬的,屬于普通的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的行為,就其取得的銷售收入或租金收入征稅;
(5)以不動產作抵押向金融機構貸款,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核定營業額。
①抵押期滿,以不動產抵債,對借款人按照銷售不動產征稅,營業額為其尚未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合計
②以不動產租金抵作貸款利息,則對借款人應按“服務業”征收營業稅;到期無力還款,以不動產抵債,對借款人按照銷售不動產征稅,營業額為所欠銀行的貸款本金
(6)差額計稅: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抵債所得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7)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繳的社會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8)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六、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掌握)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例題1?單選題】某企業轉讓一座庫房,已知其購置原價100萬元,已提折舊80萬元,轉讓價格110萬元,并取支票一張。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該筆轉讓業務應計算繳納營業稅5000元
B.該筆轉讓業務應計算繳納營業稅3000元
C.該筆轉讓業務應計算繳納增值稅17000元
D.該筆轉讓業務應計算繳納增值稅14529.9元
【答案】A
【解析】應繳納營業稅=(110-100)×5%=0.5萬元=5000元
【例題2?單選題】某營業性賓館當月取得住宿費收入60萬元,餐廳收入45萬元,卡拉OK歌舞廳收入30萬元,停車費收入5萬元,場租收入1萬元。均分別核算。(服務業營業稅稅率為5%,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稅率為3%,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為20%)該賓館當月應納營業稅為( )。
A.11.95萬元
B.11.85萬元
C.11.55萬元
D.11.45萬元
【答案】C
【解析】應納的營業稅=(60+45+5+1)×5%+30×20%=11.55(萬元)。
七、營業稅的征收管理(熟悉)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營業收入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具體規定為:
1.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不動產、提供建筑業或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納稅人自建建筑物后銷售,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者索取營業額的當天,自建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者索取營業額的當天。
3.了解建筑業、金融企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4.將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移的當天。
(二)納稅期限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
(三)納稅地點 應稅行為納稅地點
建筑業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構所在地
承包的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跨縣(市)工程:省級人民政府所屬稅務機關確定
其他:應稅勞務發生地
銷售、出租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
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在地
其他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例題?案例分析題】某房地產公司2008年7月有關業務如下: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現房取得價款收入500萬元,以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房,合同規定的價款150萬元,本月取得預收款90萬元;
(2)銷售配套基礎設施收入40萬元;
(3)以一棟寫字樓投資入股某貿易公司,評估作價400萬元;
(4)將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5萬元;
(5)將新建的商品房10套無償贈送給關系單位,已知其建筑成本共計為500萬元,按同類產品計算的市場價值為850萬元;
(6)自建經濟適用房若干棟,建造成本5000萬元,9月份把其中的90%出售,取得銷售收入8000萬元,10%作為辦公用房(建筑業成本利潤率為10%)。
(1)第一筆業務中銷售商品房應納營業稅為( )萬元。
A.29.5
B.25
C.20
D.4.5
【答案】A
【解析】銷售商品房應納營業稅=(500+90)×5%=29.5(萬元)
(2)該房地產公司需要繳納營業稅的行為有( )。
A.自建自用行為B.以寫字樓投資入股
C.將空置商品房出租D.銷售配套基礎設施
【答案】CD
【解析】自建自用行為,以寫字樓投資入股不繳納營業稅。
(3)自建自售行為應納的營業稅為( )萬元。
A.400
B.553.09
C.570.10
D.650
【答案】B
【解析】建筑業計稅價格=5000×90%×(1+10%)/(1-3%)=5103.09(萬元),建筑業應納營業稅=5103.09×3%=153.09(萬元);銷售不動產應納營業稅=8000×5%=400(萬元);自建自售行為應納的營業稅=153.09+400=553.09(萬元)。
(4)無償贈送行為應納營業稅( )萬元。
A.0
B.25
C.27.5
D.42.5
【答案】D
【解析】應納營業稅=850×5%=42.5(萬元)。
(5)本月應納的營業稅為( )萬元。
A.627.84
B.625.84
C.620.84
D.467.75
【答案】A
【解析】應納營業稅=29.5+40×5%+15×5%+850×5%+553.09=627.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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