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五級考試重點整理:文書基礎及文書擬寫與處理(3)
更新時間:2013-03-14 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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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秘書五級重點知識:文書基礎及文書擬寫與處理
1. 秘密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標識在版面右上角第一行,兩字之間空一格。如同時要標明保密期限,之間要用★隔開。如“機 密★15年”
2. 緊急程度:緊急公文分為“特 急”和“急 件”兩種。同樣兩字之間要空一格。
3. 發文機關標識: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后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
4. 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年份和序號組成。其年份、序號要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符號〔〕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5. 簽發人:是最后審定公文文稿簽字印發的行文機關負責人。上行文才要簽發人,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級單位誰對上報事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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