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五級考試重點整理:文書基礎及文書擬寫與處理(2)
更新時間:2013-03-14 01: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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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秘書五級重點知識:文書基礎及文書擬寫與處理
1. 通用公文的制發程序:又叫發文辦理。發文辦理指以本機關名義制發公文的過程,包括草擬、審核、簽發、復核、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序。
2. 草擬就是擬寫公文草稿;審核就是對公文文稿進行審查核定;簽發就是負責人對已審核的文稿予以審定、簽字,準予印發;復核就是再一次對公文制發的工作環節進行審查核對。
3. 通用公文的格式要素可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紅色反線以上的要素統稱為眉首;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4. 眉首包括: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序、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和紅色反線。
5. 公文份數序號:是將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面左上角第一行。至少不低于兩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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