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通知


【免費試聽】【試題下載】【在線測試】【報名匯總】【報考指南】[策]
根據《上海市鼓勵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規定》和《上海市企業自主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為進一步體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要求,圍繞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推動本市制造業“雙提升”工程,鼓勵和引導各類企業強化創新能力建設,努力掌握核心技術,堅持走自主創新發展之路,現就組織申報2011年上海市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專題
2011年上海市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聚焦以下兩個專題:
(一)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專題
專題目標:在重點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及裝備方面,通過購買、許可、合資合作開發等多種形式引進技術后開展吸收再創新工作,攻克關鍵技術、瓶頸技術,提高產品性能和經濟社會效益,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專題內容:對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業、先進重大裝備、電子信息制造業、生物醫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海洋工程裝備、新材料、軟件和電子信息服務業、節能環保、民用航天技術等領域引進的技術進行吸收和再創新。
(二)產學研或產業聯盟合作專題
專題目標:1.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具體項目實施為依托,通過強強聯合攻關,形成產學研或產業聯盟的良好運行機制,解決本市具有發展優勢的新興產業領域中的關鍵技術或瓶頸問題,實現具有影響力的重大技術創新,并同步開展新興產業相關領域的前瞻性技術研究分析。2.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聯合,攻關目標明確、對整個產業鏈發展具有帶動作用,對產業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專題內容:在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業、先進重大裝備、電子信息制造業、生物醫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海洋工程裝備、新材料、軟件和電子信息服務業、節能環保、民用航天技術等領域通過產學研或產業聯盟共同開展技術研發和創新。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或牽頭申報的單位必須是在本市進行工商登記、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其中,專題(一)需由單個企業申報;專題(二)需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并由企業牽頭申報。項目單位必須有較強的研究團隊和較好的前期研發基礎,并承諾投入必要的資金及落實實力相當的研發團隊以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2.申報的項目必須符合專題申報條件,具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可行的實施方案,技術水平接近國際先進或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軟件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3.項目實施期限在三年內。
三、項目申報程序和辦法
1.項目申報采取網上與書面同時申報。網上申報需登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網站(www.sheitc.gov.cn)“報送平臺”的“專項資金申報網”,在線遞交電子文本(點擊“專項資金申報網”進入“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點擊“申報預審”欄目轉入相關受理頁面,在線填報申請報告,并上傳附件資料)。書面申報需提供書面申請報告和附件資料各4份。
附件資料包括:
(1)證明項目研發的技術方案具有先進性、創新性的相關文獻檢索報告;
(2)證明項目在企業內部或集團公司、控股(集團)公司或區縣主管部門已立項的相關文件的復印件;
(3)項目已具備知識產權基礎的,需提供專利授權、受理、引進等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4)上兩年度企業財務報表等企業經營狀況證明材料;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項目涉及行業準入管理的,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許可文件;
(7)申報專題(二)的項目單位,應在申請材料中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并附合作協議或合同;
(8)申報專題(二)的高校或科研院所,須由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項目管理部門提供核準意見。
2.研發內容相同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本計劃中的不同專題。申報的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市企業自主創新專項資金不再予以支持。相關項目內容已申報本年度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復申報不予受理。
3.項目單位需將申報材料報經主管部門(各區縣經委、商務委,各集團公司等)初審后送達上海市企業技術創新服務中心(威海路511號15樓1514室,郵編:200041)。請各主管部門嚴格按照要求對企業申報的項目嚴格把關,認真審核,蓋章確認,確保報送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明確可否提供配套資金的意見(可提供配套資金的項目將予以優先支持)。
4.項目單位提交的所有書面文件請采用A4紙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5.申報時間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截止。書面申報集中在后7個工作日,時間為上午9:00―下午4:30.
四、主管部門和聯系方式
主管部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技術進步處
聯系人:張宏韜、俞彥
聯系電話:23112752、61717620
網上申報技術支持電話:61123260
材料送達地址:威海路511號15樓1514室(郵編:200041)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最新資訊
- 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2019-01-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2019-01-28
- 財政部發布: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19-01-25
- 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2019-01-10
- 個稅繳納這9個問題你應該了解2019-01-04
- 2019年個稅專項扣除政策解讀2019-01-03
- 九江醫療衛生機構新會計制度培訓會2018-11-23
- 蘭州市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2018-06-01
- 兩部門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2018-05-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相關問題解答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