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關于糖料蔗收購價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2-12 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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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12榨季全省普通糖料甘蔗收購首付價格為每噸550元(田頭價,下同),粵糖93/159、粵糖00/236等良種糖料甘蔗首付收購價格每噸上浮5%,即首付收購價格為每噸5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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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物價局,洋浦經濟發展局,省內各制糖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糖料收購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1756號)的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2011/12榨季糖料甘蔗收購價格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12榨季全省普通糖料甘蔗收購首付價格為每噸550元(田頭價,下同),粵糖93/159、粵糖00/236等良種糖料甘蔗首付收購價格每噸上浮5%,即首付收購價格為每噸577.5元。
二、實行糖料甘蔗收購價格與食糖銷售價格掛鉤聯動、二次結算管理方式。普通糖料甘蔗每噸550元和粵糖93/159及粵糖00/236等良種糖料甘蔗每噸577.5元的首付收購價格與亞法一級白砂糖(標準糖)平均含稅銷售價格每噸7500元掛鉤聯動,掛鉤聯動系數為6%.
三、榨季結束后,如食糖平均含稅銷售價格每噸高于7500元,根據二者價差以及糖料甘蔗與食糖價格掛鉤聯動系數合理確定、公布二次結算價。如食糖平均含稅銷售價格不高于每噸7500元,不實行二次結算,維持首付收購價格不變。
四、全省統一二次結算食糖平均銷售價格,食糖平均銷售價格的測算及公布將在榨季結束后另行通知。
五、省內各制糖企業要嚴格執行政府價格政策,積極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做好糖料甘蔗價款的二次結算工作,及時、足額支付農民糖料甘蔗價款,不得有壓級壓價、抬級抬價等不執行政府價格政策的行為。
六、各產糖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糖料收購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嚴肅查處壓級壓價、抬級抬價以及采取提高運費變相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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