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關于調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界定標準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2-11 09:00:56
來源:|0
瀏覽
收藏


摘要 為了合理引導住房建設與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廈府辦[2011]24號)精神及近年來我市房地產市場
【免費試聽】【試題下載】【在線測試】【復習方案】【報考指南】[報名匯總]
各有關單位:
為了合理引導住房建設與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廈府辦[2011]24號)精神及近年來我市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情況,經廈門市政府批準,決定對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界定標準做出調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廈門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不含)以上;
2、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3、島內(思明區、湖里區)住房單套總價在250萬元(含)以下,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住房單套總價在180萬元(含)以下。
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住房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對不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一律不得給予稅收優惠。
特此通知。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 廈門市財政局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廈門市物價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最新資訊
- 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2019-01-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2019-01-28
- 財政部發布: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19-01-25
- 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2019-01-10
- 個稅繳納這9個問題你應該了解2019-01-04
- 2019年個稅專項扣除政策解讀2019-01-03
- 九江醫療衛生機構新會計制度培訓會2018-11-23
- 蘭州市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2018-06-01
- 兩部門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2018-05-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相關問題解答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