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問答(三)


21.問:營改增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答: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三)納稅人發生本辦法第十一條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22.問:增值稅納稅人扣繳義務發生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答: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23.問:代扣代繳增值稅的納稅地點是在機構所在地還是應稅服務發生地?
答: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24.問:外地發生的應稅服務應向服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嗎?
答: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非固定業戶應當向應稅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試點地區的非固定業戶在非試點地區提供應稅服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25.問: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可以合并申報納稅嗎?
答: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合并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6.問:提供應稅服務哪些情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提供應稅服務。
(二)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服務。
27.問:財稅[2011]111號文件規定:“個人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其中,個人含個體工商戶嗎?
答: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28.問: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接受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29.什么是增值稅差額征稅?
答:指試點地區(我市)提供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差額征稅的政策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規定范圍納稅人的規定項目價款后的不含稅余額為銷售額(以下稱計稅銷售額)的征稅方法。
30.哪些納稅人可以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
答: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即:
(一)納稅人提供的服務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范圍;
(二)提供的應稅服務符合現行國家有關營業稅差額征稅的政策規定。
3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都可以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嗎?
答:可以。
32.什么是試點納稅人?什么是非試點納稅人?
答:試點納稅人指試點地區(如:上海、北京等,下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
非試點納稅人指試點地區不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和非試點地區的納稅人。
33.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納稅人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的價款是否可以扣除?
答:可以。
34.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納稅人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是否可以扣除?
答:按照目前的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除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以外的其他應稅服務,不可以扣除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除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和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以外的其他應稅服務,不可以扣除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
35.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哪些納稅人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可以扣除?
答:按照目前的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可以扣除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和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可以扣除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
36.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規定可以扣除的具體支付項目包括哪些?
答:與目前國家營業稅差額征稅有關政策規定一致。
37.增值稅差額征稅的計稅銷售額如何計算?
答:(一)一般納稅人
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對應征稅應稅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
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征收率)
38.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的,本期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答:本期應納稅額=計稅銷售額×適用稅率-本期進項稅額
39.納稅人支付的價款如果即符合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同時也屬于增值稅差額征稅可以扣除的項目,應如何處理?
答:除特殊規定外,納稅人可以自主選擇抵扣進項稅額或者作為增值稅差額征稅扣除項目處理,二者選其一。納稅人不得在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將除進項稅額外的價款部分作為增值稅差額扣除項目。
40.截止目前國家有關營業稅差額征稅的政策規定包括哪些具體項目?
答:包括以下五類:
(一)有形動產融資租賃
(二)交通運輸業服務
(三)試點物流企業承攬的倉儲業務
(四)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勘察設計勞務
(五)代理,具體包括:
1. 知識產權代理
2.廣告代理
3.貨物運輸代理
4.船舶代理服務
5.無船承運業務
6.包機業務
7.代理報關業務
41.什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答: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4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答: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
4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需要辦理有關申請手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否需要辦理有關申請手續?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要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稅務機關審批后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需要辦理有關申請手續,在國稅稅務機關辦理了稅務登記和增值稅稅種登記后即成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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