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重點:預算法律制度(1)


一、預算法律制度的構成
(一)《預算法》
是我國財政法規范性文件體系中的一部至為重要的法律,其宗旨是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健全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該法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會議通過,全文共11章79條。
(二)《預算法實施條例》
自1995年11月22日國務院第三十七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國家預算
(一)國家預算的概念
國家預算也稱政府預算,是指經過法定程序批準的國家年度財政收支計劃,是實現財政職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國家的施政方針和社會經濟政策,規定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
² 現實中,制定國家預算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 公開性
2. 可靠性
3. 完整性
4. 統一性
5. 年度性
(二)國家預算的作用
國家預算作為財政分配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調控和監督職能。
1.財力保證作用。國家預算既是保障國家機器運轉的物質條件,又是政府實施各項社會經濟政策的有效保證。
2.調節制約作用。國家預算作為國家的基本財政計劃,是國家財政實行宏觀控制的主要依據和主要手段。國家預算的收支規??烧{節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預算支出的結構可調節國民經濟結構,因而國家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都有直接的制約作用。
3.反映監督作用。通過國家預算的編制和執行便于掌握國民經濟的運行狀況、發展趨勢以及出現的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措施,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協調發展。
(三)國家預算的級次劃分
國家預算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自治州)、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鎮)五級預算。
(四)國家預算的構成
國家預算實際就是中央和地方預算組成。
1.中央預算,由中央各部門的預算組成
2.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構成
3.總預算,即本級政府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沒有下一級預算的,總預算即本級預算
4.部門單位預算,即本級各部門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