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考試 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重點:稅收概述(3)


(三)稅法的構成要素$lesson$
1.征稅人
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權的各級稅務機關和其他征收機關。
2.納稅義務人?
簡稱納稅人,是指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征稅對象?
又稱課稅對象,是納稅的客體,在實際工作中也籠統稱之為征稅范圍,它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即對什么征稅。
4.稅目
是稅法中具體規定應當征稅的項目,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
5.稅率?
是指應納稅額與計稅金額之間的比例,它是計算稅額的尺度。
(1)比例稅率
是指對同一征稅對象,不論其數額大小,均按同一個比例征稅的稅率。
它又可分為:單一比例稅率、差別比例稅率、幅度比例稅率三種形式。
(2)定額稅率?
又稱固定稅率,是指按征稅對象的一定單位直接規定固定的稅額,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如: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
(3)累進稅率
是根據征稅對象數額的大小,規定不同等級的稅率。即征稅對象數額越大,稅率越高。
它又可分為:全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三種形式。
6.計稅依據?
是指計算應納稅額的依據或標準,即依據什么來計算納稅人應繳納的稅額。
(1)從價計征,是以計稅金額為計稅依據。
(2)從量計征,是以征稅對象的重量、體積、數量為計稅依據。
(3)復合計征,既包括從量計征又包括從價計征,即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應稅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
7.納稅環節?: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
8.納稅期限:是指納稅人在發生納稅義務后,應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起止時間。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主要涉及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繳庫期限。
9.納稅地點:是指根據各個稅種納稅對象的納稅環節和有利于對稅款的源泉控制而規定的納稅人的具體納稅地點。我國的納稅地點主要有:機構所在地、經濟活動發生地、財稅所在地、報關地等。
10.減免稅?
(1)減稅和免稅?減稅是指對應征稅款減少征收一部分。免稅是對按規定應征收的稅款全部免除。具體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稅法直接規定的長期減免稅項目;另一種是依法給予的一定期限內的減免稅措施,期滿之后仍應按規定納稅。我國現行的稅收減免權限集中于國務院,任何地區、部門不得規定減免稅項目。
(2)起征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數額。
(3)免征額,是稅法規定的課稅對象全部數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是對所有納稅人的照顧。當課稅對象小于起征點和免征額時,都不予征稅;當課稅對象大于起征點和免征額時,起征點制度要對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征稅。
11.法律責任
是指對違反國家稅法規定的行為人采取的處罰措施。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例196.多選題 稅率一般可分為()。
A比例稅率 B定額稅率 C累進稅率 D個別稅率
答案:ABC
例197.多選題 下列選項中,屬于稅收要素的是()。
A納稅人 B稅目 C稅率 D計稅依據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