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級電算化 復習重點:會計核算軟件的要求(1)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其使用的會計軟件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達到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標準,并應當經過相應機關的評審通過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必須保持會計核算軟件的相對穩定性,不允許任何人隨意修改。$lesson$
一、會計核算軟件的基本要求
根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核算軟件設計、應用、維護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合法:會計核算軟件設計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保證會計數據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有利于提高會計核算工作效率。
(2)分期:會計核算軟件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
(3)中文:會計核算軟件中的文字輸入、屏幕提示和打印輸出必須采用中文,可以同時提供少數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對照。
(4)權限:會計核算軟件必須提供人員崗位及操作權限設置的功能。
(5)標準:會計核算軟件應當符合GB/T19581―2004《信息技術―會計核算軟件數據接口》國家標準的要求。
(6)穩定:會計核算軟件在設計性能允許使用范圍內,不得出現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死機或者非正常退出等情況。
(7)恢復: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具有在機內會計數據被破壞的情況下,利用現有數據恢復到最近狀態的功能。
(8)升級:單位修改、升級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改變會計核算軟件運行環境,應當建立相應的審批手續。
(9)服務:會計核算軟件開發銷售單位必須為使用單位提供會計核算軟件操作人員培訓、會計核算軟件維護、版本更新等方面的服務。
二、會計數據輸入功能的基本要求
會計核算軟件的會計數據輸入采用鍵盤手工輸入、軟盤轉入和網絡傳輸等幾種形式。另外,會計核算軟件一個功能模塊中所需的數據,可以根據需要從另一個功能模塊中取得,也可以根據另一功能模塊中的數據生成。
(一)對初始數據輸入的基本要求
1.輸入會計核算所必需的期初數字及有關資料,包括總分類會計科目和明細分類會計科目名稱、編號、年初數、累計發生額及有關數量指標等;
2.輸入需要在本期進行對賬的未達賬項;
3.選擇會計核算方法,包括記賬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存貨計價方法、成本核算方法等。會計核算軟件對會計核算方法的更改過程,在計算機內應當有相應的記錄;
4.定義自動轉賬憑證,包括會計制度允許的自動沖回憑證等;
5.輸入操作人員崗位分工情況,包括操作人員姓名、操作權限、操作密碼等;
(二)會計核算軟件輸入原始憑證的相關要求
1.輸入記賬憑證的同時,輸入相應原始憑證;
2.記賬憑證未輸入前,直接輸入原始憑證,由會計核算軟件自動生成記賬憑證;
3.如原始憑證需要修改,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在留有痕跡的前提下,提供修改和對修改后的機內原始憑證與相應記賬憑證是否相符進行校驗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