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 復習重點:預算法律制度(5)
更新時間:2012-02-16 09:10:00
來源:|0
瀏覽
收藏


(二)預算的審批$lesson$
1.人民代表大會審批。中央預算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國務院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向大會作關于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地方各級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向大會作關于本級總預算草案的報告。
2.政府財政部門及各部門的批復。各級政府預算經本級人大批準后,必須依法自下而上地向相應的國家機關備案。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自本級人大會批準本級政府預算之日起30日內,批復本級各部門預算。各部門應當自本級財政部門批復本部門預算之日起15日內,批復所屬各單位預算。
3.預算上報備案。鄉、民族鄉、鎮政府將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本級預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三)預算的執行
1.政府財政部門的任務。
(1)研究落實財政稅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2)制定組織預算收入和管理預算支出的制度和辦法;
(3)督促各級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各預算繳款單位完成預算收入任務;
(4)根據年度支出預算和季度用款計劃,合理調度、撥付預算資金,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管好用好預算資金,節減開支,提高效率;
(5)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按照規定使用預算資金;
(6)編報、匯總分期的預算收支執行數字,分析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并提出增收節支的建議;
(7)協調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國庫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業務工作。
2.預算收入執行。
3.預算支出執行。
4.國庫的設置與管理。
5.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