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會計基礎 預習輔導:第七章(3)


第二節 財產清查的方法$lesson$
不同的財產物資,其清查方法也有所不同。
一、貨幣資金的清查方法
1.現金的清查。現金清查的主要方法是通過實地盤點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確定賬存與實存是否相符及盈虧情況。清查時,為了明確經濟責任,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現金由出納人員經手盤點,清查人員從旁監督,不允許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條、收據等抵充庫存現金。
現金清查后應填寫“現金盤點報告表”,以其作為原始憑證來調整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現金盤點報告表的格式參見表7-1。
2.銀行存款的清查。銀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的方法進行的,即將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簿記錄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來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
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不一致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雙方或一方記賬有錯誤;二是存在未達賬項。
所謂未達賬項,是指企業和銀行之間,由于記賬時間不一致而發生的一方已入賬,另一方未入賬的事項。對于未達賬項,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
企業和銀行的未達賬項,一般有以下四種情況。
(1)企業已收款記賬,銀行尚未收款記賬。
(2)企業已付款記賬,銀行尚未付款記賬。
(3)銀行已收款記賬,企業尚未收款記賬。
(4)銀行已付款記賬,企業尚未付款記賬。
由于以上未達賬項的存在,會使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存款余額不符。出現上述(1)、(4)兩種情況會使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大于開戶銀行的存款戶賬面余額;出現(2)、(3)兩種情況會使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小于開戶銀行的存款戶賬面余額。
為了消除未達賬項的影響,企業應根據核對后發現的未達賬款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據以調節雙方的賬面余額,確定企業銀行存款實有數。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是以雙方賬面余額為基礎,各自分別加上對方已收款入賬而自己這一方尚未入賬的數額,減去對方已付款入賬而自己這一方尚未入賬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