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 復習重點:稅務代理
更新時間:2012-02-13 09: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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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務代理的概念$lesson$
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總稱。
(二)稅務代理的特點
1.中介性。稅務代理機構不是稅務行政機關,而是征納雙方的中介機構,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客觀地評價代理人的經濟行為;同時代理人必須在法律范圍內為被代理人辦理稅收事宜,獨立、公正地執行業務。
2.法定性
3.自愿性。稅務代理主要為納稅人提供服務,滿足納稅人的愿望。因此是否聘請稅務代理人,是納稅人的自愿行為。
4.公正性
(三)稅務代理的法定業務范圍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將下列涉稅業務委托稅務代理人辦理:
(1) 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2) 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 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4)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5)納稅申報和扣繳稅款報告
(6)制作涉稅文書
(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審查納稅情況
(10)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
(11)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2)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