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3《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即將實施
更新時間:2012-12-21 14:56:05
來源:|0
瀏覽
收藏


財稅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財政部公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1月22日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將同時廢止。
財政部公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1月22日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將同時廢止。
辦法明確,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的人員,以及從事出納;稽核;資本、基金核算等會計工作人員應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辦法強調,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造價師實訓課程 | 會計師實訓課程![]() |
人力資源師實訓課程 |
初級審計師課程 | 會計從業資格課程 | 初級經濟師課程 |
初級會計職稱課程 | 期貨從業資格課程 | 人力資源管理師課程 |
造價員考試課程 | 公共營養師課程 | 公務員輔導課程 |
編輯推薦
上一篇:中國會計學會個人會員分級管理辦法
下一篇:會計從業資格實行六年定期換證制度
最新資訊
- 財務崗位交接工作不容小覷2015-07-20
- 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的稅務及會計處理2015-07-20
- 哪些崗位不屬于會計崗位?2015-07-20
- 出納的日常工作注意事項總結2015-07-20
- 國辦發文明確了三證合一改革的推進2015-07-20
- 用友軟件如何快速備份數據2015-07-20
- 防暑降溫支出的稅務籌劃2015-07-20
- 離婚需謹慎 離婚后房產過戶是否免契稅2015-07-17
- 企業可否同時享受兩加優惠政策2015-07-17
- 銷售廢舊物資是否繳稅 如何賬務處理201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