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價師估價理論與方法之保險簡介


保險的含義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行為。
一般保險中的當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險人。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一般來說,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1)保險無論是社會保險還是商業保險,都離不開通過法律認可的形式集中保費建立保險基金,這是保險正常運行的基礎。商業保險采用合同的形式,運用概率論和大數定律,根據保險的具體情況確定保費及交付期限;而社會保險的保費及支付期限則是由國家通過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確定的。
(2)保險是對特定危險的后果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經濟互助形式。保險的形成是有條件的,不能對所有危險都提供保險。
(3)對于保險來說,無論什么保險,只要特定的危險事故發生,保險人都將賠付保險金。
保險中的經濟關系是保險人(即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的一種商品交易關系,即投保人以交納保險費為條件,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而保險人則以收取保險費為條件,對被保險人的風險損失承擔經濟補償責任。被保險人之間體現的是互助合作關系,表現在一定時期內少數被保險人遭受的損失實際上由全體被保險人來分擔。
保險的職能
保險的職能可以分為保險的基本職能和派生職能:
1、保險的基本職能:風險損失分攤和給付補償。
(1)風險損失分攤
保險是通過投保人繳納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以有效的運作基金,來實現對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供經濟保障。保險是將在一定時期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的總額,在有共同風險的投保人之間平均化,由所有投保人平均分擔,從而把個別單位或個人難以承受的風險損失,變成多數人能夠承擔的風險損失。這實際上就是把風險損失均攤給所有保險人。
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對社會生產過程和人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損失,具有很大的偶然性。這種偶然性的危險損失,是人類無法避免的。對此,人們可以運用已經掌握的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將各種可能預料到的偶然性危險固定化,將偶然性危險視同必然性危險,事先進行危險損失的經濟支出。這種經濟支出是在有共同危險損失顧慮的經濟單位和個人之間進行的。大家根據所掌握的這種共同危險造成損失的范圍、頻度,在危險發生之前就聚集資金,危險發生后將這筆資金用于遭受損失的經濟單位和個人,將損失分散給眾人,由有共同危險顧慮的經濟單位或個人分攤。
(2)給付補償
保險基金的基本用途,就是根據投保人和保險人的約定,在特定風險發生后對被保險人所遭受的風險損失進行經濟補償。
保險的上述兩個職能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分散危險作為處理偶然性災害事故的良策,是保險經濟活動所特有的內在功能。而組織經濟補償作為體現保險行為內在功能的表現形式,是保險經濟活動的外部功能。通過保險人積極而有效的工作,把社會上相互獨立的各個經濟單位或個人的一部分剩余資金集中起來,由保險人負責組織對危險損失進行經濟補償。如果缺乏有效的組織,即使人們已經認識到分散危險的方式,也不可能實現分散危險的目的。而且,分散危險只是處理危險的手段,并不能避免危險的存在和發生。所以,要使分散危險的目的能夠實現,必須運用科學的數理原則,在最大范圍內聚集保險后備基金,時刻準備對危險損失進行補償。
2、保險的派生職能:融資職能、防災防損職能、投資職能等。
(1)融通資金職能:
這是保險在上述基本職能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特殊職能。如果說保險的基本職能是通過保險人的負債業務實現的,那么,保險的融通資金職能則是通過保險人的資產業務實現的。
(2)防災防損職能:保險公司作為一個營利性的組織,從自身利益出發,主動參與防災防損宣傳,組織防災防損研究,能減少因危險事故發生造成的損失。同時保險公司經常與危險事故打交道,通過對承保費率的計算以及對保險事故的處理,積累了大量資料和經驗,因此也有能力參與防災防損。保險公司從科學角度出發參與防災防損,有利于社會防災防損能力的提高。此外,參與保險可以增強被保險人的防災防損意識,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防災防損能力。
(3)投資職能
由于保險的補償與給付的發生具有一定的時差性,這就為保險人進行投資活動提供了可能性。同時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基金保值增值,這就派生了保險投資的職能。
保險形成的條件
(1)可保危險的存在(危險的存在是保險產生的必要條件)
危險的存在是保險產生的必要條件。但是只有具備一定條件的危險,才能成為保險的要素。此所謂“具備一定條件的危險”,稱為可保危險。可保危險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危險的發生與否、發生時間、發生地點、造成危害的程度,都必須具有偶然性,二是危險對于保險技術和保險經營,具有承擔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多個經濟單位的結合
為了廣泛分散危險,需要結合有共同危險顧慮的個人或單位,形成集體的力量來分擔損失。因此,保險一般都是多個經濟單位的共同行為,而非單個人的活動。多個經濟單位的結合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即共同繳付的保險費,能夠抵補保險人因承擔保險補償而需支付的保險金以及經營保險業務的管理費開支。
(3)隨機事件的科學化
大數法則和概率論,是現代保險事業經營和發展的科學基礎。大數法則也叫大數定律,其含義是:個別事件的發生,可能是不規則的,但若集合眾多的事件來觀察,就可以發現隨著隨機事件的增加,實際結果同預期的結果在比例上的偏差會愈來愈小。概率論作為數學的一個分支,就是研究隨機事件的規律性的。保險業經營中的概率,也叫或然率,是從數量角度來研究偶然事件內部所包含的必然性。保險人將大數法則和概率論的原理結合起來,用于保險經營,可以將個別危險單位遭遇損失的不確定性,變成多數危險單位可以預知的損失,從而使保險費的計算有比較準確的方法。
相關鏈接:土地估價師考試簡介
最新資訊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匯總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6)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5)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4)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3)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2)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1)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10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9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8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