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基本原則(3)
更新時間:2011-03-18 15:13:53
來源:|0
瀏覽
收藏


第三節 損失補償原則 $lesson$
一、 損失補償原則的含義
主要適用于財產保險,有損失有補償,損失多少補多少;
二、 損失補償的范圍和方式:
范圍:主要包括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合理費用(施救和訴訟)和其他費用(檢驗、估價、出售等)。
方式:賠付、修理、更換和重置。
三、 損失補償的派生原則:
1. 代位原則
構成要件:
Ø 損害是第三者引起的;
Ø 被保險人必須對第三者提出賠償請求;
Ø 保險人已經賠付;
Ø 代位求償權的構成不以被保險人的全部損失得到賠償為構成要件;
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償權時,被保險人應提供必要的文件或者其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對被保險人過錯的懲罰:事前不賠償,事后無效。
2. 物上代位 實際全損或者委付(推定全損)
3. 重復保險的分攤原則;各保險人按照所承保保額占總保額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2010年經濟師成績反饋中獎名單 | 經濟師輔導歷年學員感受分享 |
連續八年經濟師輔導鑄就輝煌 | 2002--09年經濟師考試真題匯總 |
環球輔導老師劉艷霞做客搜狐 | 2011年經濟師保過班招生簡章 |
學員成績排行:2008|2009|2010 | 環球網校經濟師輔導報名入口 |
編輯推薦
上一篇:保險的基本原則(2)
下一篇:保險的基本原則(4)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