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理財規劃師輔導之法律基礎(1)
【 學習目標 】
1、了解熟悉 我國的法律體系
2、掌握基本的 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法律程序知識
【 知識結構 】 【 重點 】 【 難點 】
第一節:民事法律基礎知識
第一單元:民事法律關系 1、民事權利
第二單元:民事法律行為 1、民事行為的成立和有效
第三單元:代理 2、表見代理的界定
第四單元:訴訟時效
第五單元:婚姻繼承 3、婚姻繼承中的財產問題
第六單元:合同 2、合同基礎知識 4、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七單元:信托 3、信托關系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5、信托與相關概念
第八單元:知識產權 6、三類知識產權的保護方法
第二節:商事基礎知識
第一單元:個人獨資企業 4、個人獨資企業特點
第二單元: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特點
第三單元:公司 5、公司治理結構 7、有限公司與股份公司的區別
6、三種企業 設立、運作、財務與分配、解散清算
第三節:民事訴訟及公證基本知識
第一單元:民事訴訟管轄
第二單元:起訴與審理
第三單元:民事訴訟證據 7、民事訴訟基本流程
第四單元:仲裁
第五單元: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執行
第六單元:公證 8、公證制度的基本規定
【 重點內容講解 】
一、民事權利
1、民事權利
2、按民事權利 內容的性質 劃分
財產權:物權、債權,不具有專屬性
人身權:人格權、身份權,具有專屬性
綜合權利:財產權與人身權結合,專屬性不十分強烈
二、民事行為的成立和有效
(一)民事行為的成立
民事行為成立的要件:必不可少的要素。
分為:一般成立要件、特別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
一切 共同
基本要素:
(1)意思
(2)內容完整
(3)方式、外部,他人 識別
2、特別成立要件
例:合同行為, 雙方 意思表示 達成一致
(二)民事行為的生效
1、生效
生效 的前提和基礎:成立
通常:成立 即具有 法律效力,即 生效
特殊:已經成立,但還不具有法律效力,還沒 生效。 例:遺囑
2、民事法律行為
生效的民事行為,就是民事法律行為
3、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
一般有效要件、特別有效要件
4、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有效要件
每個 均需具有的 條件
包括 3個要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5、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1)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例外
(2)法人
特定范圍內
越軌行為
6、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自治原則
意思表示不真實
主觀原因的不真實、客觀原因的不真實
7、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別有效要件
例: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 才能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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