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原始憑證的注意事項
更新時間:2011-12-09 10: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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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各種各樣的單據,這些單據一般情況下就是“原始憑證”,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載明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表明某項經濟已經發生和完成,是明確責任的重要依據,也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主要依據。
那么原始憑證在填制的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的:
(1)憑證的名稱。標明原始憑證所記錄業務內容的種類,反映原始憑證的用途,如“發貨票”、“入庫單”等。
(2)填制憑證的日期。如果在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填制原始憑證的,應以實際填制日期為準;銷售商品、產品時未能及時開出發貨票的,補開發貨票的日期應為實際填制時的日期。
(3)填制憑證單位或填制人姓名。
?。?)經辦人員的簽名和蓋章。經辦人員簽名蓋章是為了通過該項內容明確經濟責任。
?。?)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將接受憑證單位與填制憑證單位或填制人相聯系,標明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
(6)經濟業務內容。經濟業務內容主要是表明經濟業務的項目、名稱及有關的附注說明。
?。?)數量、單價和金額。主要表明經濟業務的計量。這是原始憑證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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