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下企業計提安全費應怎樣處理
更新時間:2011-11-30 1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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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計提的安全費在首次執行日以及執行新會計準則后如何處理?
【解答】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計提的安全費余額在首次執行日不予調整,即原記入“長期應付款”科目的安全費在首次執行日的余額不變。執行新會計準則后,企業應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安全費,計入生產成本,同時確認為負債,記入“長期應付款”科目。
企業在未來期間使用已計提的安全費時,沖減長期應付款。如能確定有關支出最終將形成固定資產的,應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待有關安全項目完工后,結轉為固定資產;同時,按固定資產的實際成本,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該項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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