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得》輔導:主要稅種(4)


三、營業稅$lesson$
(一)營業稅的概念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
(二)營業稅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三)營業稅的稅目、稅率
1.營業稅稅目
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
2.營業稅稅率
具體規定:
(1)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稅率為3%。
(2)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稅率為5%。
(3)金融保險業稅率為5%。
(4)娛樂業執行5%-20%的幅度稅率,具體使用的稅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在稅法規定的幅度內決定。
(四)營業稅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五)營業稅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當天。
(1)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納稅人自建建筑物銷售,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者取得索取營業額憑據的當天。
(3)納稅人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2.納稅期限
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3.納稅地點
實行屬地征收管理。根據納稅人的情況和便于征收管理的原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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