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得》輔導:主要稅種(1)


一、增值稅$lesson$
(一)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
1.增值稅的概念
是指對從事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在實際工作中很難精確計量增值額,因此增值稅的計算一般采取稅款抵扣的方式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即納稅人根據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出一個稅額,然后從中扣除上一道環節已納增值稅額,其余額即為納稅人應納的增值稅額。
2.增值稅的分類
(1)生產型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扣除外購固定資產的價值。
(2)收入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將外購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扣除。
(3)消費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將外購固定資產的價值一次性全部扣除,可以徹底消除重復征稅問題,有利于促進技術進步,它是世界上實行增值稅的國家普遍采用的一種類型。我國現行增值稅屬于消費型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1.小規模納稅人
是指應納增值稅銷售額在規定的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目前認定小規模納稅人的具體應稅銷售額的標準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
(2)除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除此之外,還有兩種特殊情形:
1)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的,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依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2)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2.一般納稅人
除上述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其他納稅人屬于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稅人會計算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2)除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外,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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