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級工商》:經理機構與監督機構(3)


九、 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機構
(一) 監事會的組成及其職權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會應當包括的公司職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可以設副主席。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經理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職權(7項):P71,與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職權基本一致。
(二) 監事會的議事規則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監事會的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臨時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提議召開。監事會會議決議經過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應當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例:我國《公司法》規定,監事會會議一年至少召開( )次。
A.1 B2 C3 D4
十、國有獨資公司的監督機構
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派出監事組成專門外部監督機構對公司經營進行監督。其目的是:從體制上、機制上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監管,促進企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代表政府派出,對派出機構負責,不受企業控制,又稱為外派監事會。
(一)監事會的組成
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監事會成員包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派出的專職監事和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派出的專職監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任命。
《公司法》規定,監事會中要有職工代表參加,監事會成員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成員中指定。監事會主席履行以下職責:召集主持監事會會議;負責監事會的日常工作;審定簽署監事會的報告;應當由監事會主席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監事會的職權
P72,共8條,其中第4、5、8條與有限責任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稍有不同。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