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級經濟基礎》:行政法基礎知識(8)


3、行政處罰的種類
(1)在我國行政處罰法實施前,全國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種類有120 種之多。
(2)行政處罰法第 8 條規范了行政處罰的種類為七大類:
Ø 警告;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Ø 罰款;
Ø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Ø 責令停產停業;
Ø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Ø 行政拘留;
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4、行政處罰的設定
(1)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2)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3)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4) 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Ø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款規定的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
Ø 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
Ø 國務院可以授權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直屬機構依照上述的規定,規定行政處罰。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Ø 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
Ø 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6)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