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經濟師中級財稅預習:商品勞務稅制度(20)


(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1、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注意:如果出現以下情形,無論納稅人在財務上如何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按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2)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例題36:2007年單選】下列情況屬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是( )。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B.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C.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答案:D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計算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1)按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2)受托方沒有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組成計稅價格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其中,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
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
【例題37:單選】某企業委托酒廠加工藥酒10箱,該藥酒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萬元,受托方墊付的輔料成本0.15萬元,另收取的加工費0.4萬元,則該酒廠代收的消費稅為( )(藥酒的消費稅稅率為10%)
A 2550元 B 2833元 C 4817元D 8500元
答案:B
解析:應納稅額=(20000+4000+1500)/(1-10%)×10%=28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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