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設工程招投標有了“過濾器”
更新時間:2010-12-08 09:06:04
來源:|0
瀏覽
收藏
困擾多年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不良行為如何記錄和處理的難題,隨著2010年11月《六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不良行為記錄和處理辦法》的出臺和施行,終于在六安市得到了破解。
《辦法》翔實地規定了不良行為的定義和范圍。規定不良行為記錄信息來源為:1、已在國家、省建設、交通、水利、政府采購等省級監管網站上公示的不良行為記錄;2、經確認的省內市外各招投標活動行業監管部門作出決定的被記錄或公示的不良行為;3、本市(含縣級)各招投標活動行業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包括暫停施工通知書、責令整改通知書)等,有關行政機關作出的不良行為認定書等;4、紀檢監察、公安、檢察等機關查實的影響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的不良行為。
有關監管部門單位發現和查實上述第1、2、4項不良行為的,及時告知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由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直接記入不良行為信息檔案。發生上述第3項不良行為的,有關監管部門在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抄送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由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依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理決定記入不良行為信息檔案。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程序為相關監管部門先調查取證,再認定和記錄。
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將記錄的不良行為信息抄送市招投標中心,招投標中心建立公告平臺信息系統(可通過六安市招投標網查詢),不良行為的公告期限第1次記錄為6個月,第2次記錄為12個月,以此類推。公告期滿后,信息轉入后臺保存備查。不良行為記錄尚在公告期限內,拒絕不良行為的主體參加招投標相關活動。
《辦法》的施行,將有效地“過濾”有不良行為記錄的單位或個人參加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為營造公正、公平、公開的招投標氛圍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最新資訊
- 招標師備受重視之因素2018-10-26
- 2018招標師法律法規輔導;市場經濟的概念和特點2018-09-18
- 2018招標師法律法規輔導;按競爭方式劃分的市場2018-09-18
- 國家財政部令第87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18-08-21
- 老師談:怎樣做一個完美的招標師從業者2018-08-03
- 述說注冊招標師具體做什么?2018-06-27
- 招標師和二級建造師哪個更難考?含金量?2018-06-12
- 招標師一些必須知道的常識2018-06-07
- 招標師如何寫招標方案?2018-06-04
- 如何正確對待招標師職業資格取消風波?20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