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會計基礎》:往來款項核算(4)


二、壞賬損失的核算
(一)、壞賬及壞賬損失的概念:
壞賬是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應收賬款。由于發生壞賬而產生的損失為壞賬損失。
(二)、確認壞賬的情況:
1.債務人死亡,以其遺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2.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3.債務人較長時間內未履行其償債義務,并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債務單位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導致停產而在短期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
(三)、壞賬的提取方法
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于年度終了對應收賬款進行檢查,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應提取壞賬準備。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主要包括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以及銷貨百分比法。
1、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以會計期末應收賬款的賬面余額為基數,乘以估計的壞賬率,計算當期估計的壞賬損失,據此提取壞賬準備。
2、賬齡分析法:根據應收賬款掛賬時間的長短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
3、銷貨百分比:根據賒銷金額的一定百分比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
注: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壞賬準備的提取方法及提取比例由企業自行決定,但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當期應提取的壞賬準備
=當期按應收賬款計算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應有數)-壞賬準備的貸方余額(已有數)
上式中,如果壞賬準備為借方余額,則用負數表示。
差額>0,本期應提取壞賬準備。
差額<0,本期應沖銷壞賬準備。
(2)對已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并不意味著企業放棄了追索權,一旦重新收回,應及時入賬。
【單選】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 )。
A、國家會計制統一規定 B、主管的稅務機關規定
C、上級主管部門規定 D、企業自行確定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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