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經濟師《中級財稅》預習:其他稅收制度(4)


二、契稅的稅率??熟悉
契稅實行幅度比例稅率,稅率幅度為3%~5%
三、契稅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掌握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一)計稅依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其計稅依據為成交價格。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其計稅依據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其計稅依據是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4.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其計稅依據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
(1)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
(2)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3)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
(4)已購公有住房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征土地權屬轉移的契稅。
5.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及其所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等轉讓給他人的,應按照轉讓總價款計征契稅(08年新增)
【2007年單選】出售土地使用權,應按照( )計算繳納契稅。
A.市場價格 B.評估價格
c.成交價格 D.重置價格
答案;C
解析: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計稅依據為成交價格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教材例題:居民甲有兩套住房,將一套出售給居民乙,成交價格為100000元;將另一套兩室住房與居民丙交換成兩處一室住房,并支付換房價款40000元,計算甲、乙、丙相關行為應繳納的契稅(假定稅率為5%)
解析:
房屋產權相互交換,雙方交換價值相等,免納契稅,辦理免征契稅手續,交換價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價方繳納契稅。
甲應繳納契稅=40000×5%=2000元
乙應繳納契稅=100000×5%=5000元
丙不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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