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06年(二)


第二部分 土地管理
一、土地管理概念
(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土地管理基本概念、基本內容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管理的內涵,土地管理的目的、任務、主要內容。
熟悉:我國土地管理的性質、原則。
了解:土地管理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新中國成立以來土地管理的演變歷程。
(三)考試范圍
1、土地管理的定義
2、土地管理的目的
3、土地管理的性質
4、土地管理的職能
5、土地管理的方法
6、土地管理的任務
(1)依法維護土地權益
(2)保護土地資源
(3)合理利用土地
(4)規范土地利用行為
(5)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7、土地管理的原則
(1)依法管理原則
(2)統一管理原則
(3)維護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原則
(4)充分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原則
8、土地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土地法規與政策的制定
(2)地籍管理
(3)土地規劃和土地途管制
(4)耕地保護
(5)農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6)土地供應和市場管理
(7)土地執法與監察
9、我國土地管理機構的設置
10、土地管理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
11、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土地管理的演變歷程
(1)1949-1961,重要法律《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
(2)1962-1986年,重要法律《土地管理法》
(3)1987-1990年,中國法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4)1990年以后
二、地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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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地籍管理基本概念和內容體系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地籍的概念和分類,地籍管理的概念和原則,我國地籍管理的內容。
熟悉:地籍管理的任務,地籍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國地籍的產生和歷史發展。
(三)考試范圍
1、地籍概念
2、地籍分類
(1)按功能分類
1)稅收地籍
2)產權地籍
3)多用途地籍(現代地籍)
(2)按建立時序分類
1)初始地籍
2)日常地籍
(3)按所記載的對象分類
1)城鎮地籍
2)農村地籍
(4)按表現形式分類
1)常規地籍
2)數字地籍
3、地籍管理概念
(1)地籍管理的定義
(2)地籍管理的核心
4、地籍管理原則
(1)必須有國家制度體系作保障
(2)保證地籍資料的連續性、系統性和現勢性
(3)保證地籍資料的可靠性和精確性
(4)保證地籍資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5、我國地籍管理的內容
(1)土地調查
1)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2)地籍調查
3)土地條件調查
(2)土地登記
1)土地登記的類型
2)土地登記的程序
3)土地他項權利登記的內容及特點
4)土地登記代理的概念及有關要求
(3)土地等級信息公開查詢
(4)土地權利制度建設
(5)權屬爭議調處
1)土地權屬爭議的種類
2)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受理范圍和管轄
3)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程序
(6)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
(7)土地統計
1)土地統計概念
2)土地統計的對象
3)土地統計的任務
(8)地籍信息系統管理
6、地籍管理的任務
7、地籍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8、我國地籍的產生和歷史發展
三、土地規劃管理
(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土地規劃管理的概念和內容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用途管制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目的、作用和內容。
熟悉: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及土地利用詳細規劃的概念和內容。
了解:其他土地專項規劃的概念和內容,土地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系。
(三)考試范圍
1、土地規劃的概念
2、土地規劃的作用
(1)控制作用
(2)協調作用
(3)組織和監督
3、影響土地利用的因素
(1)自然因素
(2)經濟因素
(3)制度因素
4、土地可持續利用的準則
(1)生產性準則
(2)保護性準則
(3)社會可接受性準則
(4)安全性準則
(5)經濟可行性準則
5、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
6、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義
7、土地用途管制的內容
(1)按用途對土地進行分類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
(3)土地登記注明土地用途
(4)土地用途變更實行審批
(5)對不按照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為進行處罰
8、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
9、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意義
10、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原則
(1)嚴重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4)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5)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補充耕地向平衡
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內容
(1)確定區域內土地利用規劃目標和土地利用基本方針
(2)確定土地利用結構和各行業用地指標
(3)進行土地利用空間布局
(4)劃分土地利用區并規定土地用途和使用規則
(5)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規劃控制指標按行政轄區進行分解
(6)制定規劃管理保障政策和實施措施
1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程序
(1)準備階段
(2)調研階段
(3)編制和調整方案階段
(4)規劃審批和公布實施階段
1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評審、報批、修改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審的內容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批程序和權限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權限
14、土地利用專項規劃
(1)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的概念
(2)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的特點
(3)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的類型
15、土地利用詳細規劃
(1)土地利用詳細規劃的概念
(2)土地利用詳細規劃的類型
16、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與管理的途徑
(1)編制與事實土地利用計劃
(2)建設實施規劃的領導責任制
(3)實行規劃公告制度
(4)建立建設項目月地的規劃審查制度
(5)加強對城市和村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的審核
(6)嚴格土地利用規劃的修改
(7)強化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監察管理
17、土地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系
18、土地利用計劃
(1)土地利用計劃的概念
(2)土地利用計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3)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的任務與管理措施
四、耕地保護與土地整理管理
(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耕地保護與土地整理基本概念、基本內容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耕地保護與土地整理的內涵、基本內容。
熟悉:基本農田保護、耕地占補平衡、土地整理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國耕地保護、土地整理的發展歷史及現狀
(三)考試范圍
1、耕地保護的重要性
(1)耕地保護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3)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社會穩定
(4)耕地保護對生態環境保護具有重要作用
2、耕地保護的責任目標考試制度
3、耕地保護管理的重要內容
4、基本農田保護
(1)基本農田概念
(2)基本農田保護概念
(3)基本農田保護區概念
(4)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的原則
(5)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的程序
5、耕地占補平衡
(1)耕地占補平衡的含義
(2)耕地占補平衡有關制度的內容
(3)耕地占補平衡中補充耕地數量按等級折算的內容
6、土地管理
(1)土地整理概念
(2)土地整理的類別
(3)我國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要內容
(4)我國土地整理的發展歷程及現狀
7、土地復墾概念
五、農用地轉用與征地管理
(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農用地轉用與征地管理知識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農用地轉用與征地管理的內涵、基本內容。
熟悉:農用地轉用的依據、條件、批準權限,征地安置補償的內容和基本要求。
了解:我們征地改革的方向與目標。
(三)考試范圍
1、農用地轉用概念
2、農用地轉用的依據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3)建設用地供應政策
3、農用地轉用的批準權限
(1)國務院的批準權限
(2)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權限
4、農用地轉用的審批程序
5、土地征收和征用概念
6、征地行為的特征
(1)政府行為
(2)補償性
(3)強制性
(4)權屬轉移性
(5)必須依法批準
(6)征地行為的公開性
7、土地征收補償和安置的內容
(1)土地補償費
(2)安置補助費
(3)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
(4)土地征收補償費的支付和管理
8、土地征收方案的編制與審核
9、土地征收程序
(1)擬定土地征收方案
(2)審查報批和公告
(3)制定補償和安置方案
(4)組織實施
六、建設用地供應管理
(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建設用地供應管理知識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建設用地供應管理概念,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的方式、程序、基本條件、報批管理和法律文書。
熟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標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供應范圍。
了解:鄉(鎮)建設用地供應審批內容及基本程序。
(三)考試范圍
1、建設用地供應概念
2、國有建設用地劃撥供應
(1)劃撥供應概念
(2)劃撥供應的條件
3、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供應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概念
1)出讓主體
2)出讓客體
3)出讓年限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
1)協議出讓
2)招標出讓
3)拍賣出讓
4)掛牌出讓
4、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基本條件
(1)符合規劃
(2)符合國家的土地供應政策
(3)符合建設用地標準和集約利用的要求
(4)劃撥方式供地必須符合法定的劃撥用地條件
(5)新增建設用地符合農用地轉用和征收條件
5、國有建設用地供地標準
6、國家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
(1)用地預申請
(2)用地申請
(3)農用地轉用方案
(4)征收土地方案
(5)征收土地方案
(6)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
7、國有建設用地供地程序
8、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法律文書的主要內容
(1)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的主要內容
(2)《建設用地批準書》的主要內容
(3)《國家土地劃撥決定書》的主要內容
9、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供應范圍
(1)興辦鄉鎮企業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
(2)農村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
(3)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10、鄉(鎮)建設用地供應審批內容及基本程序
七、土地市場交易與監管
(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土地市場交易與監管知識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市場概念、特點、分類,監管調控的內容,土地使用權轉讓概念和內容,土地使用權抵押概念和條件。
熟悉:土地市場的功能、運行機制,土地使用權租賃的概念。
了解:我國土地市場現狀與發展過程。
(三)考試范圍
1、土地市場概念
(1)狹義的土地市場
(2)廣義的土地市場。
(3)土地使臣的主體和客體
2、土地市場的特點
3、土地市場的分類
4、土地市場的功能
5、土地市場的運行機制
6、我國土地市場的現狀
7、土地市場管理的內容
(1)土地市場的宏觀管理
(2)土地市場的微觀管理
8、土地市場的供需調控
(1)土地市場供需調控的意義
(2)土地市場供需調控的原則
(3)土地市場供需調控的主要內容
(4)土地市場供需調控的措施
9、土地使用權轉讓
(1)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概念
(2)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3)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
1)土地使用權出售
2)土地使用權交換
3)土地使用權贈與
10、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概念和條件
11、土地使用權租賃的概念
12、我國土地市場的發展過程
八、地價管理
(一)考試目的 轉貼于:土地估價師考試網
測試應考人員對地價管理知識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地價管理的目的、措施、內容,城鎮基準地價與標定地價。
熟悉: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土地估價行業行政管理。
了解:我國土地價格管理發展歷程。
(三)考試范圍
1、地價管理的目的
2、地價管理的措施
(1)提供地價信息
(2)制定地價標準
(3)宏觀調控地價水平
(4)監管土地估價行業
3、地價管理的內容
(1)公布基準地價、標定地價
(2)建立土地價格評估制度
(3)制定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限價
(4)建立土家交易價格申報制度
(5)政府行使優先購買權
4、城鎮基準地價與標定地價
(1)基準地價概念
(2)基準地價的作用
(3)基準地價的表現形式
(4)制定地價的概念與作用
5、城市地價動態監測
(1)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概念
(2)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的目的與作用
(3)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的基本程序
(4)地價監測點設立及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
6、土地估價行業行政管理
(1)土地估計行業行政管理的主要規章制度
(2)土地評估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執業情況監管
(3)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與認證
(4)指導和監督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工作
7、我國土地價格管理發展歷程
九、土地執法監察
(一)考試目的
測試應考人員對土地執法監察知識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執法監察的內涵,土地違法行為及處罰。
熟悉:土地執法監察的內容。
了解:土地執法監察的意義。
(三)考試范圍
1、土地執法監察的內涵
2、土地違法行為及處罰
(1)非法轉讓土地
(2)破壞耕地
(3)非法占用土地
(4)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5)非法批地
(6)其他違法行為
3、土地執法監察的內容
4、土地執法監察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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