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一》考點:國際重復征稅
更新時間:2013-03-07 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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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點:國際重復征稅
1.發生的原因:納稅人所得或收益的國際化、各國所得稅制的普遍化、各國行使稅收管轄權的矛盾性
2.避免國際重復征稅的一般方式單邊方式、雙邊方式和多邊方式
3.避免國際重復征稅的基本方法:免稅法、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與間接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 |
特點:政府對本國居民直接繳納的國外所得稅給予抵免 適用情況:適用于同一經濟實體總、分機構之間的稅收抵免 |
間接抵免法 |
特點:政府對本國居民間接繳納的國外所得稅給予抵免 適用情況:適用于母子公司的經營方式,又適用于母、子、孫公司的經營方式 |
4.稅收饒讓:它不是一種獨立的避免國際重復的的方法,是抵免法的附加。可以鼓勵本國居民從事國際經濟活動的積極性和維護非居住國利益的雙重目的。
【典型例題】
【例題?單選題】國際稅收中,徹底消除國際重復征稅的辦法是( )
A.免稅法
B.稅收饒讓
C.直接抵免法
D.間接抵免法
『正確答案』A
【例題?單選題】關于國際稅收抵免制定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直接抵免法僅適用于母、子公司之間的稅收抵免
B.允許抵免額等同于抵免限額
C.稅收饒讓與抵免法共同構成了避免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
D.抵免限額是指對跨國納稅人在國外已納稅款進行抵免的限度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A直接抵免法適用于同一經濟實體總、分機構之間的抵免;選項B允許抵免額不等同于抵免限額,允許抵免額是抵免限額與實繳額間的較小者;選項C稅收饒讓不是獨立的方法。
【例題?單選題】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在非居住國得到稅收優惠的那部分所得稅,視同已納稅額而給予抵免,不再按本國稅法規定補征。這種稅收優惠方法在國際稅收中稱為( )。
A.分國限額抵免法
B.綜合限額抵免法
C.稅收饒讓
D.免稅法
『正確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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